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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使用寿命一般有多长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使用寿命一般有多长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使用寿命通常为10-20年,具体时长受设备材质、使用场景、运维管理、工艺设计4大核心因素影响,差异较大,可从关键影响维度及延长寿命的方法展开分析:一、核心影响因素:决定寿命的4个关键维度设备材质(基础因素)主体材质直接影响抗腐蚀、抗老化能力:碳钢(刷防腐涂层):寿命8-12年,易受污水中酸碱、盐分腐蚀,需定期补涂涂层;玻璃钢(FRP):寿命15-20年,耐腐性强,适配生活污水、低浓度工业污水(如食品废水);不锈钢(304/316L):寿命18-25年,耐强腐蚀,适合高盐、高酸碱工业污水(如化工、电镀废水),成本较高但耐用性优。使用场景(负荷影响)生活污水(如小区、农村):水质稳定、污染物浓度低,设备运行负荷平稳,寿命多可达15-20年;小型工业污水(如食品、养殖):若预处理到位(如去除油脂、悬浮物),寿命12-18年;若直接处理高浓度、高杂质污水(如未过滤的屠宰废水),易堵塞管道、磨损部件,寿命可能缩短至8-12年。运维管理(关键变量)运维是否规范对寿命影响极大:规范运维(定期清理格栅、更换滤料、检修曝气机、补充微生物):可延长寿命3-5年,避免因部件损坏、工艺失效导致设备提前报废;疏于管理(如格栅堵塞导致污水漫溢、曝气机故障不维修使生化系统崩溃):可能使设备3-5年内出现严重故障,大幅缩短使用寿命。工艺设计(先天条件)适配性设计:若设备工艺(如A/O、MBR)与污水水质匹配,且预留一定负荷冗余(如设计处理量比实际需求高20%),设备运行更稳定,寿命更长;低成本劣质设计:如曝气管径过小、沉淀池容积不足,易导致运行卡顿、处理效率下降,长期超负荷运行会加速设备老化。二、延长使用寿命的3个实用方法定期常规维护预处理系统:每周清理格栅、滤网,每月检查调节池搅拌装置;生化系统:每季度检测微生物活性,按需补充菌种;每半年清理曝气盘(防止堵塞);深度处理:每年更换石英砂、活性炭等滤料,每季度检查消毒设备(如紫外线灯管寿命)。做好防腐防护碳钢设备:每年检查防腐涂层,发现剥落及时补涂;露天设备:顶部加装遮阳棚、防雨棚,避免紫外线直射、雨水冲刷加速老化;冬季低温地区:对管道、水箱做保温处理,防止冻裂。避免超负荷运行控制进水负荷:若污水量突然增加(如小区入住率提升),需及时调整运行参数或增设预处理单元,避免设备“过载”;严禁违规进水:禁止将建筑垃圾、强酸强碱废液排入设备,防止堵塞管道、破坏生化系统。

202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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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污泥是怎么增长的?

活性污泥是怎么增长的?

咱今天来唠唠活性污泥增殖这件事儿!可能乍一听“活性污泥”这词有点陌生,感觉脏兮兮的,但它在污水处理界可是妥妥的“明星员工”,而它的增殖原理,就像一场精妙绝伦的微生物“生存游戏”。先说说啥是活性污泥。简单来讲,它就是一群微生物抱成团,再裹着点有机和无机杂质,形成的絮状泥粒。这些微生物里,有细菌、真菌、原生动物、后生动物,它们就像一个超复杂的“社区”,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分工。细菌是主力军,负责分解污水里的有机物;真菌则在处理一些难啃的“硬骨头”,比如复杂的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原生动物和后生动物就像社区里的“清洁工”,吞食那些多余的细菌和有机碎屑,让整个系统保持干净整洁。那活性污泥为啥要增殖呢?其实道理和咱们人类繁衍差不多,就是为了生存和壮大“队伍”。污水里的有机物,对活性污泥里的微生物来说,就是香喷喷的“自助餐”。当微生物发现食物充足时,它们就会“摩拳擦掌”,开始大干一场。以细菌为例,细菌主要通过二分裂的方式繁殖,简单说就是一个细菌一分为二,变成两个一模一样的细菌。这个过程就像细胞在玩“复制粘贴”,速度快得惊人。在环境条件适宜、食物充足的情况下,有些细菌20分钟左右就能完成一次分裂,短短几个小时,数量就能呈指数级增长。说到这儿,就得提提影响活性污泥增殖的关键因素了。首先是食物,也就是污水中的有机物浓度。这就好比咱们吃饭,饭菜管够,心情好、状态佳,自然长得壮。微生物也是一样,污水中BOD(生化需氧量,衡量有机物含量的指标)浓度高,意味着食物多,微生物吃饱喝足后,就会一门心思“生儿育女”,活性污泥的量也就蹭蹭往上涨。但要是食物不够,微生物就只能“勒紧裤腰带”,减缓增殖速度,甚至为了生存,开始消耗自身储存的能量,这时候活性污泥不仅不会增长,还可能减少。除了食物,氧气也是决定活性污泥增殖的重要因素。活性污泥里的微生物大多是好氧微生物,它们就像离不开空气的我们一样,需要氧气来“呼吸”。在污水处理的曝气池中,会不断往水里通入空气,给微生物输送氧气。要是氧气供应不足,微生物就会“缺氧窒息”,代谢速度变慢,增殖也会受到严重影响。但氧气也不是越多越好,氧气过量可能会破坏活性污泥的结构,让原本抱团的微生物“散伙”,同样不利于活性污泥的增殖和污水处理效果。温度也是影响活性污泥增殖的“幕后推手”。不同的微生物有自己喜欢的温度范围,就像有人喜欢温暖如春,有人偏爱凉爽宜人。对于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来说,较适宜的温度一般在15-35℃之间。在这个温度区间内,微生物体内的各种酶活性较高,代谢速度快,增殖也较活跃。要是温度太低,微生物体内的酶活性被抑制,就像被按下了“慢速键”,代谢和增殖都变得慢吞吞;而温度太高,又可能会破坏微生物细胞内的蛋白质和酶结构,导致微生物死亡,活性污泥增殖也就无从谈起。pH值同样不可忽视。活性污泥微生物喜欢生活在中性或弱碱性的环境里,一般pH值在6.5-8.5之间比较合适。要是pH值过低,酸性太强,微生物细胞的膜结构可能会被破坏,影响营养物质的吸收;pH值过高,碱性太强,又会影响微生物体内酶的活性,让它们“罢工”。这就好比咱们生活在极端的气候条件下,肯定也不舒服,更别说好好工作、繁衍后代了。活性污泥增殖的过程其实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污水处理厂的工作人员就像“指挥官”,要时刻关注污水水质、溶解氧、温度、pH值等各种因素,通过调整曝气时间、曝气量、进水流量等操作,给活性污泥微生物创造较适宜的生存环境。在活性污泥系统运行初期,微生物刚进入新环境,会有一段适应期,这时候它们增长缓慢,忙着熟悉“新家”;等适应得差不多了,就进入对数增长期,这时候食物充足、环境适宜,微生物疯狂增殖,活性污泥数量快速上升;随着微生物数量越来越多,食物逐渐减少,竞争变得激烈,就进入了稳定期,这时候活性污泥的增长和消耗基本达到平衡;要是环境进一步恶化,食物严重不足,微生物就会进入衰亡期,数量开始减少。理解活性污泥增殖的原理,对污水处理至关重要。只有掌握了这些知识,污水处理厂才能更好地调控运行参数,让活性污泥始终保持“战斗力”,高效地分解污水中的有机物,把脏水变干净,保护我们的水环境。下次路过污水处理厂,可别小瞧那些黑乎乎的活性污泥啦,它们可是默默守护环境的“无名英雄”,背后的增殖原理里藏着大学问呢!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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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03

郑州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近日,河南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根据“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原则,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HJ1308—2023)和《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有关要求,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郑州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方面推进我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和规范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的函》(环办执法函〔2021〕134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交办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清单的函》(环办执法函〔2023〕28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方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则,针对入河排污口存在的问题,制定分类整治措施,明确整治要求、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有效规范和管控各类入河排污口,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的长效监管机制,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以水定岸、水陆统筹从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出发,根据受纳水体生态环境功能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倒逼岸上污染治理。(二)坚持实事求是、稳妥推进可立行立改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对水质改善有明显效果的排污口,优先整治。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治的,合理设置过渡期。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的整治,做好统筹,避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三)坚持安全生产、多方协同充分考虑安全生产要求,统筹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养殖种植生产等方面需要,做好衔接协同。三、整治范围和目标(一)整治范围整治范围主要涉及郑东新区、金水区、惠济区、上街区、中牟县、荥阳市、巩义市区域内,以黄河(段)两侧的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各延伸1公里(包括河流两侧10公里范围内的工业聚集区)排查出的697个入河排污口。(二)整治目标根据“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原则,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HJ1308—2023)和《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有关要求,202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四、工作要求(一)分类整治以截污治污为重要,根据入河排污口问题具体情形,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HJ1308—2023)有关要求,采取分类整治措施。(二)规范建设按照有利于明晰责任、维护管理、加强监督的要求,参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档案,树立标志牌、设置监测采样点等,实现排污口标识化、规范化管理。(三)责任分工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2023〕19号),根据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及部门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建立“市级统筹推进、属地规范整治、行业监督指导”的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机制。1.市环委会攻坚办承担统筹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职责,负责整治目标确定、任务分解、跟踪调度、督查督办等;督促指导各开发区、区县(市)和相关部门在全方面排查基础上,切实履行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和截污治污的主体责任。2.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统一行使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依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推动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负责督促指导各开发区、区县(市)开展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排污口的整治工作。3.市城管、农委、水利等有监督管理权限的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具体如下:市城管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开发区、区县(市)开展城镇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镇雨洪排口(其中的雨水排口)等的整治工作,负责牵头实施市政排水管网截污纳管工作。市农委负责督促指导各开发区、区县(市)开展畜禽养殖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种植业排口等的整治工作。市水利局负责督促指导各开发区、区县(市)开展以排涝泄洪为目的而设置的沟渠、涵闸、泄洪口等排口的整治工作。4.各开发区、区县(市)承担本行政区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和截污治污的主体责任,负责辖区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市级牵头部门与县级具体责任部门不一致的,县级整治责任单位按照县级分工具体落实。(四)工作验收各开发区、区县(市)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尊重客观规律,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HJ1308—2023)有关要求,对整治完成的入河排污口分类分批开展整治工作验收。通过验收后,交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空间信息服务平台”提交整治相关材料,及时申请销号。在整治工作中,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或省对入河排污口整治及验收工作有更新要求的,从其规定。(五)长效管理1.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各开发区、区县(市)应建立本区域内入河排污口台账,记录入河排污口及排污单位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信息,并报市环委会攻坚办备案。2.开展常态化巡查。各级河湖长应将排污口纳入日常巡查内容,排污口责任主体,每季度对所负责排污口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巡查,发现雨洪排口晴天排水、排污口存在问题反复,或新增、遗漏、合并、弃用排污口等各类问题,及时上报属地监管部门。3.强化执法监管。属地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协作,依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对水生态环境质量较差的区域加大监管频次。对违法违规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严格依法处理。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开发区、区县(市)要高度重视,坚持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严格落实排污口属地管理责任,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要明确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政府责任领导和具体联络员,负责对辖区工作进行整体统筹协调,对填报信息质量进行审核,切实做好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加强协调沟通各开发区、区县(市)和市政府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依据职责分工,建立职能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推动辖区生态环境、城管、水利、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制定相应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做好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三)严格责任落实市环委会攻坚办将不定期对各开发区、区县(市)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抽查复核,对履职不力、进度迟缓、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公开约谈、追责问责。(四)引导公众监督各开发区、区县(市)要做好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公开入河排污口整治信息,介绍整治进展,展示整治成效,鼓励社会公众以多种方式参与监督。(五)加强能力建设鼓励各开发区、区县(市)和市政府相关单位探索开展排污口管理基础性研究,分析排污口空间分布及排放规律对受纳水体水质的影响,推动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研究探索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和云平台等先进科学技术,全方面提升郑州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智能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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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15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1月1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事发地政府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大燃煤发电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严格督导相关企业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渣土运输车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涉及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以及我省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单位保障的运输车辆,由各地制定相应政策),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冰冻期结合当地实际执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督促露天矿山停止开采、运输、修复等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控制。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52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修订后的《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16日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统筹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和应对能力,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及时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等15部委《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应对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本预案范畴。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作为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根本底线,加强日常监测与管理,着力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相应的减排比例,切实发挥减排效应,较大程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带来的危害。1.4.2属地管理,联防联控。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协作联动,强化联合执法和区域联防联控协调、信息共享、重大项目会商、统一应急响应,实现区域协同减排。1.4.3科学预警,及时响应。加强大气污染源监控,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日常监测工作,准确把握大气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科学合理确定预警范围,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研判、应急响应、督查调度机制,确保响应措施落实,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1.4.4分级管控,精准减排。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落实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以优先控制重污染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细化企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确保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同等绩效水平的企业减排措施相对一致,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1.4.5广泛宣传,社会参与。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情况。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途径发布预警信息,邀请相关专家围绕重污染天气应对、预防进行深度解读和科普宣传,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1.5预案体系本预案是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其下级预案包括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下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省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包含本级政府相关部门实施方案和相关企业、单位的应急管控方案。2.组织指挥体系2.1省级组织指挥机构和职责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环委会)办公室按程序发布省级范围内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并根据应急需要采取相应响应措施。省环委会办公室负责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研判、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工作,督导各成员单位落实重污染天气职责分工,组成省级重污染天气督导检查组,指导各省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分析、总结,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省环委会办公室成员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市场监管局、广电局、气象局、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等。2.2市、县级组织指挥机构县级以上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应当明确相应组织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组织修订完善本行政区域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指导企业编制相应的“一厂一策”应急管控方案;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和具体措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3.监测与预警3.1监测省、市级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气象监测网络,建立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日常监测,并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的重污染天气信息,以及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外可能造成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的信息进行收集和汇总,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工作;建立会商研判机制,重污染天气期间,每日对气象扩散条件和空气质量演变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及时提出发布、调整、解除预警建议,为预警、应急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3.2预警3.2.1预警分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日AQI(空气质量指数)为指标,按照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各级别分级标准为: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以上。3.2.2预警条件当预测可能出现上述重污染天气时,应当按照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1)当全省6个以上相邻的省辖市同时达到橙色或红色预警条件时,启动该级别的省级预警。(2)当省辖市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时,事发地政府启动本地相应级别预警。(3)当接到生态环境部、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或省环委会办公室预警提示信息时,相关省辖市应当根据预警提示信息,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3.2.3预警发布达到省级预警条件时,预警信息由省环委会办公室负责发布。当预测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条件时,省辖市政府应当提前48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或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启动预警,确保应急响应措施在重污染过程发生前有效落实。发布预警信息时,应当将未来重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范围、预警等级、AQI范围及日均值予以说明。同时,明确预警启动和预计解除时间、发布机关、应急响应措施级别等内容。各省辖市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当及时报省环委会办公室备案。3.2.4预警级别调整与解除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警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应当降低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并提前发布信息。当监测空气质量已经达到重度以上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应当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及时调整到相应级别预警。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应当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高级别启动预警。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应当及时采取升级措施。预警调整、解除的主体及程序和预警信息发布相同。4.应急响应按照发布预警时确定的时间启动应急响应。4.1响应分级4.1.1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4.1.2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4.1.3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当省级发布预警时,事发地政府应当启动不低于省级预警级别的应急响应;已启动红色预警时,仍执行Ⅰ级应急响应。4.2响应措施4.2.1总体要求(1)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事发地全社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在Ⅲ级、Ⅱ级、Ⅰ级预警级别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各地可根据本地污染物排放构成调整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得低于上述总体要求。(2)各地应当将应急减排清单作为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清单标准化管理,每年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清单修订工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清单逐级审核机制。应急减排清单包括总表、工业源清单、扬尘源清单、移动源清单、协同供暖企业清单等。工业源清单应当实现涉气企业全覆盖,包括电厂、供暖锅炉房、小微涉气企业等。扬尘源清单应当包含但不限于所有施工工地。移动源清单应当包含用车大户清单和货车白名单。(3)各地应当在应急减排清单中明确应急减排措施,细化落实到具体生产线、生产环节、生产设施,并将特殊时段禁止或限制污染物排放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确保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在满足减排比例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污染排放水平、所处区域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结合国家和我省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等有关要求,合理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对达不到总体减排比例要求的,应当加大应急减排力度;确实无法达到的,应当尽较大能力减排,在提供详细的测算说明和清单的基础上,可酌情降低减排比例。(4)各地原则上不对电厂、供暖锅炉房、小微涉气企业等采取停限产措施。在难以满足减排要求的情况下,可按需对小微涉气企业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对居民供暖锅炉和当地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采取停限产措施,防止“一刀切”停产;对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以及我省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单位和保障民生、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应当严格审批程序,纳入相应应急减排清单管理,在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B级以上绩效水平,确保落实环保措施要求、环保设施完善并稳定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允许其进行保障任务生产,实施“以量定产”或“以热定产”。(5)当预测将频繁启动橙色以上预警时,各地可提前指导行政区域内长流程钢铁、焦化、石灰窑、铸造用生铁、电解铝、炭素、铅锌冶炼、水泥、烧结类砖瓦窑、建筑及卫生陶瓷、耐火材料、玻璃(平板玻璃、玻璃棉、玻璃纤维、电子玻璃,以及使用池窑的日用玻璃)、岩矿棉、玻璃钢、炼油与石油化工、煤制氮肥、制药、农药、纤维素醚等生产工序不可中断或短时间内难以完全停产的企业,通过预先调整生产计划,有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也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区域统筹的方式,实行轮流停产、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6)各地应当指导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含基本情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含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情况),并载明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的关键性指标(如天然气用量、用电量等)、应急准备时间,具体减排工序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等,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施工工地及重污染预警期间实施全厂、整条生产线停产、轮流停产或简易工序的工业企业可只制定公示牌,置于施工工地和工业企业入厂明显位置。施工工地公示牌内容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地址、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应急减排责任人及联系方式以及不同预警期间应急措施;工业企业公示牌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县(市、区)、行业类型、绩效等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联系方式、应急减排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监督人及联系方式以及不同预警期间应急措施。4.2.2Ⅲ级响应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事发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企业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并采取相应级别的响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事发地宣传、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事发地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事发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事发地宣传、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事发地政府应当督导落实以下措施:工业源减排措施。事发地政府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大燃煤发电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严格督导相关企业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电力部门负责严格管控企业电力调度。扬尘源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渣土运输车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涉及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以及我省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单位保障的运输车辆,由各地制定相应政策),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冰冻期结合当地实际执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督促露天矿山停止开采、运输、修复等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控制。省政府及当地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以及我省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单位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当严格落实《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差异化评价标准》相应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移动源减排措施。事发地政府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减排措施。城市和县城建成区、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等重点使用场所内禁止使用不满足Ⅲ类限值要求和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当地政府发布的车辆禁限行通告,对闯禁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其他减排措施。事发地政府应当采取禁止露天焚烧、餐饮油烟管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停止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施工作业等其他减排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严格落实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措施。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严格落实禁止树叶、垃圾露天焚烧措施,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负责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导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涉气环节停止作业。4.2.3Ⅱ级响应措施在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工业源减排措施。事发地政府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督导燃煤发电企业加大优质煤使用比例。省电力公司负责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统筹调节应急响应区域或重点区域燃煤发电企业发电负荷,实施燃煤发电企业分区域、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措施。移动源减排措施。事发地政府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减排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政府购买公交企业服务方式减免公交乘车费用。其他减排措施。在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气象部门负责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4.2.4Ⅰ级响应措施在落实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事发地教育部门可根据实际污染浓度(日AQI达到500时)指导有条件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并合理安排停课期间学生的学习,做到停课不停学。(2)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事发地政府应当督导落实以下措施:工业源减排措施。事发地政府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移动源减排措施。事发地政府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减排措施;实施更加严格的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特殊公共保障车辆除外。4.3省级响应当达到省级预警条件时,省环委会办公室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向事发地政府、各成员单位下达启动预警和应急响应指令。同时,采取以下措施:4.3.1省级Ⅱ级响应(1)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等负有强制性减排监管或督导职责的单位,向事发地派出本系统专项工作督导组,按照职责分工,督导检查事发地应对重污染天气工作开展情况,每日对督导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及时报省环委会办公室。(2)每日召集有关部门人员、专家,对事发地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趋势以及事发地与周边相邻区域之间可能造成的相互影响进行分析、研究、评估,指导事发地采取更加具体的应急响应措施。(3)及时向生态环境部报告有关情况。4.3.2省级Ⅰ级响应在省级Ⅱ级响应的基础上,省环委会办公室派出综合督察组,督察事发地政府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和省直各相关单位专项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4.4事发区域周边地区响应措施启动省级预警响应时,事发地周边其他市级政府应当根据省环委会办公室指令,采取相应减排措施,各督导组要加大对施工扬尘控制、渣土车遗撒治理、企业停限产、车辆限行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并上报责任落实情况。4.5信息公开4.5.1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应当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4.5.2信息公开形式。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等途径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专家访谈等形式向社会公布。4.5.3信息公开组织。省环委会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各省辖市负责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各级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置。4.6信息报告各省辖市应当每日通过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系统向省环委会办公室报送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内容包括发生重污染天气城市的预警启动时间、级别、主要污染物、采取的应急措施、预警信息发布情况、督导检查情况等内容。4.7响应终止预警解除即响应终止。省级响应终止由省环委会办公室按程序下达指令,事发地政府应当根据指令,结合当地重污染天气实际下达本级响应终止指令。5.总结评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应当及时对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省级应急响应终止后,省环委会办公室应当在5日内组织开展对重污染天气原因、影响、措施落实以及启动解除预警规范性、应对效果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各省辖市政府应当对Ⅲ级以上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重污染天气原因、影响、预警发布及响应情况,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措施落实情况、应对效果等。评估报告应当于响应终止后5日内报省环委会办公室。各省辖市政府应当于每年5月前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上一年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评估,重点评估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应急措施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成本,以及预案内容的完整性、预警规定的详实性、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专项实施方案完备性等。评估结果应当于5月底前报省环委会办公室。6.应急保障6.1预警保障各省辖市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要求和规范,加强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本级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平台和预报预警平台,不断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各省辖市政府、省环委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应当建立专家队伍,为重污染天气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6.2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应当加大污染防治攻坚资金投入力度,按照规定将重污染天气应急所需资金列入预算,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修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预测预报能力建设、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督检查、基础设施建设、应急技术支持等工作提供经费保障。6.3沟通保障各省辖市政府、省环委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应当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通信保障机制,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应急信息和指令及时有效传达。6.4其他保障各省辖市政府、省环委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专项预案要求,组织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水平;以增强公众防范意识、提高公众自救能力为目标,开展应对重污染天气宣传、教育等工作。7.监督问责省环委会办公室指导和协调各省辖市政府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工作,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成员单位及相关县(市、区)政府,由有权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企业,依法责令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追究企业法定代表人法律责任。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到位(含弄虚作假,逃避减排责任)或未达到相应绩效分级要求的,按相关程序进行降级处理。对超出允许生产经营范围或超标排放的保障类企业,不符合绿色施工相关要求的保障类工程,移出保障类清单。8.附则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56号)同时废止。附件: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单位及职责附件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单位及职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由省环委会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职责如下:1.省委宣传部负责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宣传报道工作。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报道工作。2.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重污染天气期间电力调度、保障工作,制定全省统调燃煤发电企业电力调度应急方案,并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省教育厅负责督促各省辖市教育部门制定重污染天气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及停课实施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督促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指导工业企业开展绿色化改造工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组织实施季节性生产调控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5.省公安厅负责督促各省辖市公安部门按照各地政府发布的车辆禁限行通告,依法落实禁限行措施,依据部门分工负责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监督管理工作。6.省财政厅负责统筹保障省级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所需经费,指导督促市、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为重污染天气处置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并做好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工作。7.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督促各省辖市自然资源部门制定非煤矿山开采、运输、修复等过程中的扬尘控制实施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8.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测,会同省气象局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报,提出预警建议,并按照程序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各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制定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执法检查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督促指导各省辖市政府编制并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依据部门分工负责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监督管理工作。9.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督促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制定重污染天气建筑施工工地、城市道路扬尘控制和施工工地工程机械管控以及禁止城市违规露天焚烧、违章占道经营烧烤实施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10.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督促各省辖市交通运输部门制定重污染天气交通运力应急保障和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施工等扬尘控制实施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依据部门分工负责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监督管理工作。11.省水利厅负责督促各省辖市水利部门制定重污染天气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控制实施方案,并督导事发地落实。12.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督促各省辖市农业农村部门制定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实施方案,并督导各地落实。13.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督促各省辖市卫生健康部门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诊疗措施,并督导事发地落实;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健康预防知识普及工作。14.省应急厅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非法行为。15.省广电局负责指导、协调各省辖市广播电视媒体重污染天气预防、控制措施宣传报道工作。16.省通信管理局负责根据省直相关部门制定的重污染天气预防、控制措施的宣传报道工作实施方案,督导协调电信运营企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及时向社会公众发送相关预警信息。17.省气象局负责督促各省辖市气象部门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分析预报,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和空气质量预报联合发布工作,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18.省电力公司负责管控企业用电量监测和电力调度工作,积极配合事发地政府在确保安全条件下采取相应停限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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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第三轮核污染水排海结束 超2.3万吨核污水全部入海 日本,请住手!

11月20日,福岛核电站第三批次核污水排放结束,从8月24日正式开启排污,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已有超2.3万吨核污水流入太平洋。资料图:福岛第一核电站。在这期间,福岛核电站员工被核污水辐射、排放设备发生故障等问题不断。同时,由于核污水的巨大危害,日本国内外反对声浪此起彼伏。尽管如此,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仍坚持排污。核污水排放开始前,除了将核污水混淆为“处理水”,日方还大肆吹嘘东电的管理流程,称排放开始后会按既定流程和计划“安全排放”。但事实却与日本政府描述的截然相反。10月25日,东电称,福岛第一核电站进行核污水处理工作的4名作业员被核污水溅射,2人全身多处遭辐射被紧急送医。而对于事故中溅射出的废液总量,东电先是称在100毫升左右,后又改口为数升左右,前后差距达几十倍。资料图:福岛第一核电站排污设施。图片来源:美联社不仅如此,东电称,第二批核污水排放期间,用于输送核污水的水泵压力一度降低,原因是水中含有的锈附着在过滤器上,引发了堵塞。接二连三出现的问题,也引起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的高度关注,该机构也将矛头指向东电。有委员质疑:“东电完全应该对废液溅射问题有预案,作业开始前到底有没有落实安全检查?”另一名委员直接指出:“这很明显是作业管理上的失败。”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委员长山中伸介更是表示:“东电实际上已经违反了核污水排放的实施规定。”日本《朝日新闻》一针见血地指出:日本民众对东电的不信任,比其核污染水储存罐还深。不仅在日本国内,国际社会同样密切关注这一问题。当地时间11月10日,在库克群岛举办的太平洋岛国论坛首脑会议发布了共同声明,声明中明确写有“首脑对太平洋核污染潜在威胁的严重关切”。此外,包括中国、俄罗斯在内的多方,也持续呼吁日本重新审视排污计划。尽管问题和质疑声不断,但日本政府仍未打算悬崖勒马,反而大肆宣扬核污水无害论,企图继续营造“排污正义”。有数据显示,在正式排污开始前,核污染水已存到了130万吨。按日方计划,要把核污染水全部排完,至少需要30年。东电这样一家劣迹斑斑的企业,如何能够确保在长达30年甚至更久的排放管理中,做到安全可靠?日方宣称的“安全、透明”的排海计划又如何让人放心?对于日方而言,当务之急是彻底搞清东电在排污流程中的种种问题,并借此机会重新审视排污计划,以全球海洋环境和全人类的健康安全为前提,及时停止排污,不要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完)本作品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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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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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业废气?10种常用的工业废气处理方法以及它们的原理和优缺点介绍

【导读】工业废气,是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含有污染物气体的总称。工业废气的处理方法有活性炭吸附法、催化燃烧法、催化氧化法、酸碱中和法、等离子法等多种方法。目前由于工业废气的成分越来越复杂,单一的废气处理技术方法很难达到100%的处理效果。通常需要综合两种或两种以上废气处理技术才能更好的达到治理工业废气污染的问题。工业废气,是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含有污染物气体的总称。从形态上分析,可以分为颗粒性废气和气态性废气,其中气态性废气主要有含氮有机废气、含硫废气以及碳氢有机废气。工业废气的处理方法有活性炭吸附法、催化燃烧法、催化氧化法、酸碱中和法、等离子法等多种方法。那么,这些不同的工业废气处理有哪些区别呢?企业该如何选择正确合理的处理方式呢?今天来为大家详细介绍。1.掩蔽法原理:采用更强烈的芳香气味与臭气掺和,以掩蔽臭气,使之能被人接收。适用范围:适用于需立即地、暂时地消除低浓度恶臭气体影响的场合,恶臭强度2.5左右,无组织排放源。优点:可尽快消除恶臭影响,灵活性大,费用低。缺点:恶臭成分并没有被去除。2.稀释扩散法原理:将有臭味的气体通过烟囱排至大气或用无臭空气稀释,降低恶臭物质浓度以减少臭味。适用范围:适用于处理中、低浓度的有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优点:费用低、设备简单。缺点:易受气象条件限制,恶臭物质依然存在。3.热力燃烧法与催化燃烧法原理:在高温下恶臭物质与燃料气充分混和,实现完全燃烧适用范围:适用于处理高浓度、小气量的可燃性气体。优点:净化效率高,恶臭物质被彻底氧化分解。缺点:设备易腐蚀,消耗燃料,处理成本高,易形成二次污染。4.水吸收法原理:利用臭气中某些物质易溶于水的特性,使臭气成分直接与水接触,从而溶解于水达到脱臭目的。适用范围:水溶性、有组织排放源的恶臭气体。优点:工艺简单,管理方便,设备运转费用低产生二次污染,需对洗涤液进行处理。缺点:净化效率低,应与其他技术联合使用,对硫醇,脂肪酸等处理效果差。5.药液吸收法原理:利用臭气中某些物质和药液产生化学反应的特性,去除某些臭气成分。适用范围:适用于处理大气量、高中浓度的臭气。优点:能够有针对性处理某些臭气成分,工艺较成熟。缺点:净化效率不高,消耗吸收剂,易形成而二次污染。6.吸附法原理:利用吸附剂的吸附功能使恶臭物质由气相转移至固相。适用范围:适用于处理低浓度,高净化要求的恶臭气体。优点:净化效率很高,可以处理多组分恶臭气体。缺点:吸附剂费用昂贵,再生较困难,要求待处理的恶臭气体有较低的温度和含尘量。7.洗涤式活性污泥脱臭法原理:将恶臭物质和含悬浮物泥浆的混和液充分接触,使之在吸收器中从臭气中去除掉,洗涤液再送到反应器中,通过悬浮生长的微生物代谢活动降解溶解的恶臭物质。适用范围:有较大的适用范围,可以处理大气量的臭气,同时操作条件易于控制,占地面积小。缺点:设备费用大,操作复杂而且需要投加营养物质。8.曝气式活性污泥脱臭法原理:将恶臭物质以曝气形式分散到含活性污泥的混和液中,通过悬浮生长的微生物降解恶臭物质适用范围广。适用范围:目前日本已用于粪便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的臭气处理。优点:活性污泥经过驯化后,对不超过极限负荷量的恶臭成分,去除率可达99.5%以上。缺点:受到曝气强度的限制,该法的应用还有一定局限。9.三相多介质催化氧化工艺原理:反应塔内装填特制的固态复合填料,填料内部复配多介质催化剂。当恶臭气体在引风机的作用下穿过填料层,与通过特制喷嘴呈发散雾状喷出的液相复配氧化剂在固相填料表面充分接触,并在多介质催化剂的催化作用下,恶臭气体中的污染因子被充分分解。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广,尤其适用于处理大气量、中高浓度的废气,对疏水性污染物质有很好的去除率。优点:占地小,投资低,运行成本低;管理方便,即开即用。缺点:耐冲击负荷,不易污染物浓度及温度变化影响,需消耗一定量的药剂。10.低温等离子体技术原理:介质阻挡放电过程中,等离子体内部产生富含极高化学活性的粒子,如电子、离子、自由基和激发态分子等。废气中的污染物质与这些具有较高能量的活性基团发生反应,终转化为CO2和H2O等物质,从而达到净化废气的目的。适用范围:适用范围广,净化效率高,尤其适用于其它方法难以处理的多组分恶臭气体,如化工、医药等行业。优点:电子能量高,几乎可以和所有的恶臭气体分气箱脉冲布袋除尘器的常见故障及解决措施。运行费用低,反应快,设备启动、停止十分迅速,随用随开。缺点:一次性投资较高。目前由于工业废气的成分越来越复杂,单一的废气处理技术方法很难达到100%的处理效果。通常需要综合两种或两种以上废气处理技术才能更好的达到治理工业废气污染的问题。以上就是《什么是工业废气?10种常用的工业废气处理方法以及它们的原理和优缺点介绍》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整理为互联网,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不拥有所有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平台转载旨在分享交流,并不代表赞同文中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仅供读者参考,不用作商业用途。如发现本网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本网将在第一时间对争议内容进行整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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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设备的特点及适用条件

高低浓度不同废气处理工艺也不同,下面小编带大家看一下,各种废气处理设备的特点及适用条件:01洗涤法原理:将气体通入含喷淋系统的洗涤塔中,气体经过填料床的均匀分布,与洗涤液充分接触,利用气体中污染物的溶解性或化学性质,将气体中的污染物吸收或通过化学反应去除,从而达到气体净化的目的。除此之外,洗涤塔还有降温、除尘、除油的作用。通常采用的方式为逆流式洗涤。常用的洗涤剂包括清水、植物液、硫酸溶液、氢氧化钠溶液、次氯酸钠溶液等。其中清水洗涤和植物液洗涤是利用污染物的溶解性,植物液的一些基团也参与化学反应;硫酸溶液洗涤、氢氧化钠溶液洗涤和次氯酸钠洗涤则是利用了污染物的化学性质。特点:(1)反应快速,洗涤剂与气体接触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2秒;(2)适用性强,常和其它处理工艺结合,是有效的预处理设施;(3)常用立式结构,节约占地;(4)操作简单,除了定期更换洗涤剂外基本为无人操作(洗涤剂更换也可通过增加配套PLC自动控制系统实现无人操作);(5)工艺灵活,若气体性质发生变化,则通过更换洗涤剂即可继续使用;(6)建设成本低。适用条件适用性较强,可起到除尘、除油、降温、除臭的作用,常作为其它工艺的预处理设施。洗涤法应用于化工行业的具体表现形式为油洗塔。油洗塔是乙烯装置热回收区的关键核心设备,其作用是将来自裂解炉的裂解气中的重油和轻油组分冷凝,并较大的实现热量回收。原理为将来自裂解炉的裂解气和急冷油/水逆流接触冷却,裂解气中的重油和轻油组分因此得以冷凝。冷凝的热媒和冷媒可采用直接或间接接触形式进行热交换。02催化燃烧法原理:通过引风机将废气送入净化装置换热器换热,再送入到加热室,通过加热装置,使气体达到催化反应温度,再通过催化床内催化剂作用,使有机气体分解成二氧化碳和热能。特点:(1)高浓度时耗能仅为风机功率,浓度较低时自动间歇补偿加热;(2)催化起燃温度为300~500℃。适用条件:(1)中、高浓度的有机废气,较佳浓度2500-3000mg/m3;(2)主要针对烃类、苯类、酮类、醚类、酯类、醇类、酚类。催化燃烧法适用于处理高浓度的有机废气,而且技术本身已经发展的相当成熟。但是该方法一次性投入和维护运行费用都比较昂贵,因此应用于大气量废气的处理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负担。另外如果催化剂床层温度控制不好,还会有爆炸的危险。因此在选择使用该技术的同时要做好防爆安全措施。03直接燃烧法原理:利用辅助燃料燃烧所发生热量,把可燃的有害气体的温度提高到反应温度,从而发生氧化分解。特点:利用热力法燃烧方式氧化分解废气中的污染物,在适当的温度下,提供充足的燃烧氧气和一定驻留时间,高效除臭,高净化率。同时该设备主机工作稳定,不存在堵塞现象。适用条件:中高浓度有机废气。例如溶剂废气:苯类、酮类等。直接燃烧法对废气的要求较高,因此还是要根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04蓄热式热力氧化(RTO)左上:负载贵金属催化剂;左下:陶瓷蓄热体俯视图;右上:蜂窝状活性炭;右下:蜂窝状陶瓷体。原理:将高温氧化与蓄热技术相结合的一种有机废气处理技术。炉体在进行废气处理之前,先将燃烧室、蓄热床进行预热;预热完毕后,将废气源接入设备。有机废气在配套风机作用下,首先经预热的蓄热陶瓷体1进行热交换,废气经过一次提温后进入加热区,在加热区废气得到第二次提温,此时废气温度达到800℃左右废气直接燃烧,生成二氧化碳与水排出并释放热能;处理后的洁净气体再经过蓄热陶瓷体2进行蓄热由风机排出。经排风机进口测温棒进行温度检测后达到设定温度时,进行阀门切换由蓄热陶瓷体2进入废气、由蓄热陶瓷体1排出,如此循环往复。特点:(1)采用预热和蓄热交替切换技术,使之具有较高的换热效率,效率高达90%以上,节能性能显著;(2)采用燃烧机供热,可实现大、小功率运行比例调节功能,并具有预清扫、歇火保护、超温报警及自动切断燃料供应功能;运行安全、可靠、耐用;(3)采用微机自动控制、多点温控,实现多种保护动作、运行信息检索、监控信息反馈,使系统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4)阀门采用气动传动机构,与电动传动机构相比较阀门切换更灵敏、更迅速;适用条件(1)适用于中高浓度的有机废气(2)适用于涂装线、印刷、化学合成工艺(ABS合成)、石油炼化工艺各种产生有机废气的场所。2、中低浓度废气处理工艺05光解法光解法以是否需要电极来激发产生臭氧分为有极紫外和无极紫外两种,首先介绍有极紫外光解法:原理:在波长范围170nm-184.9nm(704kJ/mol-647kJ/mol)高能紫外线的作用下,一方面空气中的氧气被裂解,然后组合产生臭氧;另一方面将恶臭气体的化学键断裂,使之形成游离态的原子或基团;同时产生的臭氧参与到反应过程中,使恶臭气体终被裂解、氧化生成简单的稳定的化合物,如CO2、H2O、SO2、NO2。特点:(1)裂解反应时间极短(<0.01s),氧化反应的时间需2-3s;(2)可以破坏恶臭物质部分化学键,从而改变其性质,达到除臭的目的,不需耗费大量能量将有机物全部转化为无机物,节约能源;(3)UV光解净化长期稳定。灯管使用寿命12000-15000小时,箱体通常为不锈钢材质,美观大方,使用寿命可达15年以上;(4)条件满足的情况下,UV光解的净化效率高可达到99.9%以上;(5)占地面积小,操作灵活,可实现自动无人操作。适用条件(1)反应温度低于70℃,粉尘量低于100mg/m3,相对湿度低于99%;(2)适用于中、低浓度有机气体废气处理,尤其在消除臭味方面得到广泛的好评。光解法在处理烃类污染物(“三苯”、非甲烷总烃等)方面具有较高的去除率,特别适用于中低浓度废气处理,能广泛使用化工领域。另外,UV光解净化技术在处理某些特定的环境和特殊工艺式,能有很好的处理效果,并能净化绝大多数种类的废气,是其他技术无法替代的。无极紫外无极紫外光解法所采取的发光原理与有极法不同:利用微波发生器产生的高频电磁波激发等内填充气体产生紫外光。同普通紫外相比,微波无极紫外光源由于没有电极,不会产生由于电极氧化、损耗和密封问题引起的发黑现象,而且具有制造容易、价格低廉、能耗小和反映其简单等优点。然而,无极紫外灯在利用电能转化成微波时,较高转化率只有70%,这些微波也不能全部作用于灯的激发,一部分用于加热作用,使得反应体系过热,严重时使无极灯不稳定,甚至出现暂时熄灭的现象,冷却装置也带了一部分能量,这些都导致了微波无极灯能量利用率不高。06活性炭法原理:活性炭是常用的吸附剂之一,它具有孔隙率高的特点,其孔径分布为:大孔半径>20000nm,过渡孔半径150~20000nm,微孔半径<150nm。孔径相对越小且孔数越多的活性炭,其比表面积就越大。巨大的比表面积就有强大的表面吸附能。表面吸附能把小分子(分子直径数量级通常在10-10m)污染物捕捉并固定在微孔中,通过的气体即为干净气体。此外,活性炭颗粒散装放置可形成堆叠效应,使比表面积扩大,表面活性能增强。有时候,气体中往往掺杂一些粒径相对较大的液相或固相物质,即雾或烟。这些物质直径比活性炭微孔孔径大,因此气体在通过活性炭层时它们会被活性炭阻截,这边是活性炭的过滤作用。特点:(1)适用性强,几乎所有污染物质都能用活性炭吸附法去除;(2)设备简单,吸附过程不使用其它能源,建设费用低廉;(3)活性炭再生后可重复使用。适用条件(1)空气干燥。活性炭具有很强的吸湿性,若空气潮湿,活性炭很快会失去作用;(2)颗粒物浓度低。活性炭对颗粒物或油状物具有阻截作用,当阻截物增加到一定量后,整个系统的风压会特别大,对动力设备的使用寿命有很大影响;(3)污染物浓度较低。污染物浓度高的话,活性炭很快吸附饱和,降低或失去吸附作用。经常更换活性炭会产生较大的运行费用,活性炭再生又会消耗大量的能源,也是运行费用的组成部分。活性炭对其他直连的烷烃吸附效果较差。对于低浓度、大气量的废气,通常是将活性炭吸附和催化燃烧结合起来使用。先采用活性炭进行吸附提浓,然后在再生过程将含有高浓度有机物的解析器进行催化燃烧,这样可以避免产生大量的活性炭二次污染物。07生物法原理:生物过滤工艺采用了液体吸收和生物处理的组合作用。废气首先被液体(吸收剂)有选择地吸收形成混合污水,再通过微生物的作用将其中的污染物降解。具体过程是:先将人工筛选的特种微生物菌群固定于填料上,当污染气体经过填料表面初期,可从污染气体中获得营养源的那些微生物菌群,在适宜的温度、湿度、pH值等条件下,将会得到快速生长、繁殖,并在填料表面形成生物膜,当臭气通过其间,有机物被生物膜表面的水层吸收后被微生物吸附和降解,得到净化再生的水被重复使用。污染物去除的实质是以废气作为营养物质被微生物吸收、代谢及利用。这一过程是微生物的相互协调的过程,比较复杂,它由物理、化学、物理化学以及生物化学反应所组成。生物净化法可以表达为:污染物+O2→细胞代谢物+CO2+H2O具体过程分为三步:(1)废气同水接触并溶解到水中;(2)水溶液中的污染物成分被微生物吸附、吸收,从水中转移至微生物体内;(3)进入微生物细胞的污染物成分作为营养物质为微生物所分解、利用,从而使污染物得以去除。特点:(1)不产生二次污染物,产物是良性的;(2)全自动控制,全天候工作,只需巡视,运行稳定可靠,适应不同条件的运行状况;(3)处理效率高、去除效果明显;(4)运行费用低,前期微生物驯化期间需要添加些营养物质,微生物挂膜后无需添加任何物质。适用条件:适用于溶解性好,污染物浓度较低,可生化性较好的气体。在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污泥处理场等场合应用较为广泛,且效果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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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八个角度全 面了解环保污水处理MBR技术

MBBR是什么?MBBR是水处理领域的热门工艺,对于从事水处理的工程人员,不可不知、不可不懂。本文针对MBBR工艺展开,内容干货,主要包含以下八个部分内容:一、MBBR工艺的原理MBBR既MovingBedBiofilmReactor,MBBR缩写,中文名字是移动床生物膜工艺。MBBR在好氧条件下,利用物理运动切割氧气,让填料和污水更充分接、分化,达到生物膜和被处理的污染物充分接触而降解的目的。二、MBBR工艺的特点MBBR工艺的优点:1、MBBR的填料比重接近于水,以圆柱状和球状为主,易于挂膜,不结团、不堵塞、脱膜容易。2、填料上生物膜的活性较高,提高了系统的有机负荷和效率,出水水质稳定。3、应用比较灵活,反应器形状多种多样,结构紧凑,占地面积小,在相同负荷条件下只需普通氧化池20%的容积。4、水头损失小,能耗低,运行简单,操作管理方便。5、微生物附着在载体上随水流流动所以不需要污泥回流或循环反冲洗。6、生物膜自然脱落,不会引起堵塞。MBBR工艺的缺点:1、反应器中的填料依靠曝气和水流的提升作用处于流化状态,在实际工程中,容易出现局部填料堆积的现象。为了避免填料堆积现象,需改进曝气管路的布置以及反应器的结构。2、反应器出水往往设置栅板或格网以避免填料流失,但容易造成堵塞。在实际工程中,可以设置活动栅板,定期进行人工清理,也可设置空气反吹装置以防止堵塞。3、高微生物量需要足够的曝气量,因此运营能耗也更高。4、容易造成膜污染,需要定期进行膜清洗或反冲洗。三、MBBR工艺的适用范围1、强化脱氮除磷,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解决冬季低温氨氮超标问题;3、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较高可扩容3倍;4、高浓度、有毒、难降解有机物处理;5、污水厂和工业废水深度处理;6、农村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净化槽等)。四、MBBR工艺在市政污水处理中的优势目前,MBBR在中、小型生活污水以及工业废水处理中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应用。也已经成为国内外生活污水处理的新概念,是降低分散生活污水处理成本的有效方法。小区污水分散处理面临的主要问题有:1)基建投资运营费用高;2)普通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较难适应水质水量的变化,出水难以达到排放水质要求。因此开发低耗、低成本且具有脱氮除磷功能的更为合理和稳定的工艺组合成为研究重点。五、MBBR工艺的影响因素控制和过程控制MBBR工艺运行期间对其膜生物反应器的要进行必要的参数指标监测和分析,有溶氧、温度、pH值、泡沫、液位等控制。六、MBBR填料的判别指标1、细胞外基质的粘合力微生物粘附量=受维护的面积(与填充料的设计方案构造相关)×企业面积的微生物粘附量(与填充料的特性相关)。2、填充料特性:填充料特性—点评填充料微生物粘附量的重要指标值。3、吸水性:微生物菌种为吸水性颗粒,填充料吸水性好合适微生物菌种生长发育。七、MBBR工艺在工程应用中的常见问题1、MBBR反应器的流化态反应器中的填料依靠曝气和水流的提升作用处于流化状态,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由于整个池内进气分布不均匀而导致局部填料堆积的现象。2、填料格栅板为了防止填料随处理水流失,移动床生物膜反应池的出水口要设置格栅板。但在运行调试过程中易出现格栅堵塞的问题八、MBR、MBBR的区别MBR通过膜进行泥水分离,优点是出水水质好(地表水准IV类)、稳定性强、占地面积小;缺点是膜需要定期清洗和更换、运维费用稍高,适用于对出水水质要求较高,场地受限的项目。MBBR通过沉淀法重力进行泥水分离,优点是无需清洗和更换膜组件,运维费用低;缺点是出水水质逊于MBR(一级A或B),占地面积比MBR大,对于生化系统和加药系统的调试要求较高,否则存在出水SS超标风险,适用于对出水水质要求不是特别高,业主不愿意采用膜处理工艺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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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废气处理的方法,值得收藏起来慢慢看!

VOCS是一类疏水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大多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性,对环境具有潜在危害,多种VOCS已被国家环保局列为优先控制和优先监测的污染物,如卤代烷烃、氯烯烃、氯芳烃、芳烃及其氧化物和氮化物等。随着化工行业的发展,VOCS排放量与日俱增,具有范围广、排放量大等特点,其处理已成为目前国内外研究的热点之一。那么VOCS废气处理有多少种方法呢?知道的人不足1%。下面跟小编一起看看VOCS废气处理的5大技术方法吧!一、热破坏法热破坏法是指直接和辅助燃烧有机气体,也就是VOC,或利用合适的催化剂加快VOC的化学反应,终达到降低有机物浓度,使其不再具有危害性的一种处理方法。热破坏法对于浓度较低的有机废气处理效果比较好,因此,在处理低浓度废气中得到了广泛应用。这种方法主要分为两种,即直接火焰燃烧和催化燃烧。直接火焰燃烧对有机废气的热处理效率相对较高,一般情况下可达到99%。而催化燃烧指的是在催化床层的作用下,加快有机废气的化学反应速度。这种方法比直接燃烧用时更少,是高浓度、小流量有机废气净化的技术。二、吸附法有机废气中的吸附法主要适用于低浓度、高通量有机废气。现阶段,这种有机废气的处理方法已经相当成熟,能量消耗比较小,但是处理效率却非常高,而且可以*净化有害有机废气。实践证明,这种处理方法值得推广应用。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一定缺陷,它需要的设备体积比较庞大,而且工艺流程比较复杂;如果废气中有大量杂质,则容易导致工作人员中毒。所以,使用此方法处理废气的关键在于吸附剂。当前,采用吸附法处理有机废气,多使用活性炭,主要是因为活性炭细孔结构比较好,吸附性比较强。此外,经过氧化铁或臭氧处理,活性炭的吸附性能将会更好,有机废气的处理将会更加安全和有效。三、生物处理法从处理的基本原理上讲,采用生物处理方法处理有机废气,是使用微生物的生理过程把有机废气中的有害物质转化为简单的无机物,比如CO2、H2O和其它简单无机物等。这是一种无害的有机废气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一个完整的生物处理有机废气过程包括3个基本步骤:a)有机废气中的有机污染物首先与水接触,在水中可以迅速溶解;b)在液膜中溶解的有机物,在液态浓度低的情况下,可以逐步扩散到生物膜中,进而被附着在生物膜上的微生物吸收;c)被微生物吸收的有机废气,在其自身生理代谢过程中,将会被降解,终转化为对环境没有损害的化合物质。四、变压吸附分离与净化技术变压吸附分离与净化技术是利用气体组分可吸附在固体材料上的特性,在有机废气与分离净化装置中,气体的压力会出现一定的变化,通过这种压力变化来处理有机废气。PSA技术主要应用的是物理法,通过物理法来实现有机废气的净化,使用材料主要是沸石分子筛。沸石分子筛,在吸附选择性和吸附量两方面有一定优势。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这种沸石分子筛可以吸附有机废气中的有机成分,然后把剩余气体输送到下个环节中。在吸附有机废气后,通过一定工序将其转化,保持并提高吸附剂的再生能力,进而可让吸附剂再次投入使用,然后重复上步骤工序,循环反复,直到有机废气得到净化。近年来,该技术开始在工业生产中应用,对于气体分离有良好效果。该技术的主要优势有:能源消耗少、成本比较低、工序操作自动化及分离净化后混合物纯度比较高、环境污染小等。使用该技术对于回收和处理有一定价值的气体效果良好,市场发展前景广阔,成为未来有机废气处理技术的发展方向。五、氧化法对于有毒、有害,而且不需要回收的VOC,热氧化法是适合的处理技术和方法。氧化法的基本原理:VOC与O2发生氧化反应,生成CO2和H2O,化学方程式如下:从化学反应方程式上看,该氧化反应和化学上的燃烧过程相类似,但其由于VOC浓度比较低,在化学反应中不会产生肉眼可见的火焰。一般情况下,氧化法通过两种方法可确保氧化反应的顺利进行:a)加热。使含有VOC的有机废气达到反应温度;b)使用催化剂。如果温度比较低,则氧化反应可在催化剂表面进行。所以,有机废气处理的氧化法分为以下两种方法:1)催化氧化法。现阶段,催化氧化法使用的催化剂有两种,即贵金属催化剂和非贵金属催化剂。贵金属催化剂主要包括Pt、Pd等,它们以细颗粒形式依附在催化剂载体上,而催化剂载体通常是金属或陶瓷蜂窝,或散装填料;非贵金属催化剂主要是由过渡元素金属氧化物,比如MnO2,与粘合剂经过一定比例混合,然后制成的催化剂。为有效防止催化剂中毒后丧失催化活性,在处理前必须*清除可使催化剂中毒的物质,比如Pb、Zn和Hg等。如果有机废气中的催化剂毒物、遮盖质无法清除,则不可使用这种催化氧化法处理VOC;2)热氧化法。热氧化法当前分为三种:热力燃烧式、间壁式、蓄热式。三种方法的主要区别在于热量回收方式。这三种方法均能催化法结合,降低化学反应的反应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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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污水的特点及处理方法

市政污水指的是所有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的污水。市政污水处理的常见问题及解决办法1、城市污水主要来自于家庭、机关、商业、城市公用设施等排放的生活污水和适量的工业生产废水,废水水量大且存在明显的昼夜周期性和季节周期性变化。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有动植物油、悬浮物、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表面活性剂、氮和磷的化合物、微生物等,这些有机污染物一般都比较容易生物降解,可生化性BOD/COD值达到0.5-0.6,且含有氮磷等营养物质,为生物提供了良好的生长环境。以来,城市生活污水的二级生物处理多采用活性污泥法,它是当前世界各国应用广泛的一种二级生物处理流程,具有处理能力高,出水水质好等优点。但却普遍存在着基建费、运行费高,能耗大,管理较复杂,易出现污泥膨胀、污泥上浮等问题,且不能去除氮、磷等无机营养物质。由于污水处理是一项侧重于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工程,因此在建设和实际运行过程中常受到资金的限制,使得治理技术与资金问题成为我国水污染治理的“瓶颈”。目前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研究和应用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有:(1)采用传统的活性污泥法,往往基建费、运行费高,能耗大,管理较复杂,易出现污泥膨胀现象;工艺设备不能满足高效低耗的要求。(2)随着污水排放标准的不断严格,对污水中氮、磷等营养物质的排放要求较高,传统的具有脱氮除磷功能的污水处理工艺多以活性污泥法为主,往往需要将多个厌氧和好氧反应池串联,形成多级反应池,通过增加内循环来达到脱氮除磷的目的,这势必要增加基建投资的费用及能耗,并且使运行管理较为复杂。(3)目前城市污水的处理多以集中处理为主,庞大的污水收集系统的投资远远超过污水处理厂本身的投资,因此建设大型的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从污水再生回用的角度来说不一定是可取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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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

07

洛阳市涧西区全力推进黄河流域水质提升

为深入落实上级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涧西区立足辖区实际,按照碧水保卫战要求,强力推动“三河三渠”水质提升专项行动,确保高质量完成排污口排查整治、黄河流域水质提升等重点任务,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生态环境支撑。一、高度重视,扛牢水质提升责任。涧西区召开区、街道两级专题部署会,专项落实黄河流域水质提升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制度考核,把水质提升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坚持周调度月排名,促进各部门在工作行动中攻坚克难、担当作为。二、锚定目标,加快重点工作推进。紧盯三个考核断面水质目标,加大对重点水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潜在的污染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降低水质污染风险。提高对涉水企业的排查频次,重点排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避免出现跑冒滴漏等问题。强化对沿街商铺的宣传力度,提高商户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避免沿街生活污水直接倒入雨水管网,形成污染源问题。三、聚焦难点,强化部门协同联动。针对今年雨季时间长、溢流问题多发的形势,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涧西分局做好监督与协调工作,在日常巡查、查找污水源头、截污纳管等各环节,强化生态环境与住建、城管、属地办事处等部门协作,及时发现问题,推进工程进度,精准溯源、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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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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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滤、纳滤、反渗透、微滤的区别

超滤(UF)过滤精度在0.001-0.1微米,属于二十一世纪高新技术之一。是一种利用压差的膜法分离技术,可滤除水中的铁锈、泥沙、悬浮物、胶体、细菌、大分子有机物等有害物质,并能保留对人体有益的一些矿物质元素。是矿泉水、山泉水生产工艺中的核心部件。超滤工艺中水的回收率高达95%以上,并且可方便的实现冲洗与反冲洗,不易堵塞,使用寿命相对较长。超滤不需要加电加压,仅依靠自来水压力就可进行过滤,流量大,使用成本低廉,较适合家庭饮用水的全净化。因此未来生活饮用水的净化将以超滤技术为主,并结合其他的过滤材料,以达到较宽的处理范围,消除水中的污染物质。‍纳滤(NF)过滤精度介于超滤和反渗透之间,脱盐率比反渗透低,也是一种需要加电、加压的膜法分离技术,水的回收率较低。也就是说用纳滤膜制水的过程中,一定会浪费将近30%的自来水。这是一般家庭不能接受的。一般用于工业纯水制造。‍反渗透(RO)过滤精度为0.0001微米左右,是美国60年代初研制的一种超高精度的利用压差的膜法分离技术。可滤除水中的几乎一切的杂质(包括有害的和有益的),只能允许水分子通过。也就是说用反渗膜制水的过程中,一定会浪费将近50%以上的自来水。这是一般家庭不能接受的。一般用于纯净水、工业超纯水、医药超纯水的制造。反渗透技术需要加压、加电,流量小,水的利用率低,不适合大量生活饮用水的净化。‍微滤(MF)过滤精度一般在0.1-50微米,常见的各种PP滤芯,活性碳滤芯,陶瓷滤芯等都属于微滤范畴,用于简单的粗过滤,过滤水中的泥沙、铁锈等大颗粒杂质,但不能去除水中的细菌等有害物质。滤芯通常不能清洗,为一次性过滤材料,需要经常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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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

19

什么是超滤加强反洗?

超滤化学加强反洗(CEB),在反洗水中投加化学药品(如氯、酸或碱)以提高清洗效果。所用化学药剂的类型取决于污染物的类型(可以是不同化学药剂的组合,也可以随季节变化。(1)酸加药装置超滤进水中可能含有铁、铝等高价金属的胶体或者悬浮物,也可能存在硬度等结垢倾向,这些杂质可能造成超滤膜的无机物污染。在此情况下,可以在反洗过程中加一定浓度的酸溶液进行化学加强反洗,所用的酸可根据具体原水水质情况选用盐酸、草酸或柠檬酸等。化学加强反洗酸加药装置含以下设备:1)加药箱:应保证一昼夜以上的药品贮存量。加药箱配低液位开关,低液位报警并停计量泵;2)计量泵(或采用流量更大的磁力泵):以在反洗水流量下达到一定浓度选型,使浸泡的化学药剂浓度达到(0.5-1%草酸,0.5-1%柠檬酸,或者0.1%HCl溶液),压力满足药液流量要求即可。在无机物特别严重的水源,可以适当增加酸液浓度,延长浸泡时间,浓度建议不超过化学清洗浓度。(2)碱、杀菌剂加药装置原水中的有机物是造成超滤膜污染的重要原因,为防止由有机物及活性生物引起的超滤膜组件的污染,可以在反洗水中加入一定浓度的碱溶液进行化学加强反洗。所用的碱溶液推荐采用浓度为0.1%NaClO+0.05%NaOH溶液。化学加强反洗碱加药装置含以下设备:1)加药箱:一般按一昼夜以上的药品贮存量。加药箱配低液位开关,低液位报警并停计量泵;2)计量泵(或采用流量更大的磁力泵):以在反洗水流量下达到一定浓度选型,使浸泡的化学药剂浓度达到(0.1%NaClO+0.05%NaOH),压力满足药液流量要求即可,在有机物污染特别严重的水源,可适当提高NaClO浓度,延长浸泡时间,浓度建议不超过0.2%。CEB的频率取决于进水水质,通常为每天一次至每周一次。高品质的进水可以不需要化学加强反洗。CEB过程通常被设定为按预设频率自动进行,也可以在获得现场操作经验之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者,可以根据TMP设定值启动CEB。CEB与常规反洗步骤大致相同,但其在投加化学药剂后增加了5-20分钟的浸泡步骤,以使化学药剂与附着在膜表面或膜孔内的污染物进行充分化学反应。在进行CEB操作时,确保膜组件充满化学药剂。在浸泡步骤中可以进行间歇性的空气擦洗(比如每5分钟擦洗5-10秒)以提高清洗效率。浸泡后进行常规反洗,包括空气擦洗、排水、顶部和底部反洗以及正冲洗,以去除所有残留的颗粒物质和化学药剂。在进行CEB之后和运行开始时,可能需要将初始过滤液排至废水收集池以去除残留化学药剂。具体操作取决于系统管路和阀门的设计以及下游对过滤液的要求。此外,CEB可以在比常规反洗更低的通量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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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

07

医院废水处理工艺

医院污水处理原则医院排出的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和严格消毒,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已消毒处理的污水,每次取样500毫升进行检查,连续3次都未检到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二、大肠杆菌群数不得超过500个/升。三、如果进行漂白粉消毒(即氯化法),要求接触时间和接触池出水中的余氯含量应达到要求,其中综合医院污水接触漂白粉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余氯含量不得低于4~5毫克/升,肠道传染病医院污水不得少于1小时,余氯不低于4~5毫克/升,结核病医院污水不得少于1.5小时,余氯含量不低于6~8毫克/升。四、为了提高医院污水处理效果,在消毒以前必须进行一级处理和二级处理,必要时还要进行三级处理。五、污水处理流程不仅要根据水质要求来确定,还要考虑医院污水的排向要求(指根据排入地下水道、农作物灌溉区、鱼贝类养殖场或排入海域的不同做出不同的处理方案)。医院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一、根据《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的规定,医院对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医院污水处理包括:1.一级处理,又称机械处理,主要是用物理方法除去污水中漂浮的和悬浮的污染杂质,主要采用化粪池、调节池、沉淀池等方式;2.二级处理,又称生化处理,主要是用生物化学方法除去经一级处理后在污水中溶解的和胶状的有机物质,主要采用生物滤池、生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池、塔滤、氧化渠等方式;3.三级处理,这是在排水要求较高的情况下,要求在做出机械处理和生化处理后再采用物理化学方法将水质进一步净化,常用的方法有石灰混凝(脱磷)、过滤(去除污水中悬浮物)、活性炭吸附(去除溶解性有机物、色度、臭味、油类)、离子交换(除铬等)、化学混凝(除重金属)等。二、根据排放条件来确定工艺流程1.凡排入城市下水道者,主要是先经过一级处理后,再加氯接触消毒;2.凡排入河湖及其他地面水源或自然环境者,应按照国家三废排放标准及有关规定,对污水中所含有机物、悬浮物、色、臭、味等进行处理,对病原体必须严格消毒灭除,使水质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等要求;3.凡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传染病区要考虑建立独立的排水系统和处理构筑物,对综合医院来说,必须对传染病区、普通病区、职工生活和行政区的污水分别进行处理;4.对医院放射性污水处理要进行特殊处理,方式根据放射性物质活性水平高低(即低活性、中活性和高活性污水)而决定,分别采用衰减法、稀释法、浓缩法、生物法等,常用的方法是建立连续式衰变池.5.要同时做好医院污水中的污泥处理和利用工作。医院污水处理总工艺流程示意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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