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完成进驻阶段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20年11月13日开始,我省12个专项督察组用15天时间,对郑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三门峡9个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公司等13个部门、单位开展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此次督察,省委***王国生、省长尹弘亲自批准督察方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强,省***常委会副主任李文慧、张维宁,省政协副主席李英杰、张亚忠、高体健分别担任督察组组长,省委组织部协调省***、省政协、省信访局、省政府参事室安排有关正厅级领导担任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级干部任总协调人,有效形成专项督察的震慑和压力。
督察过程中,各督察组组长、副组长率先垂范,参加进驻见面会,带队开展现场督察,与督察对象党政负责同志谈心谈话,主持召开工作例会等,推动、指导专项督察工作深入开展。
督察期间,十个督察组累计现场督察101个县(市、区),调阅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资料4438份,走访市直部门68个,谈话273人次;明察暗访点位2353个,涉及大气942个、水321个、土壤37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52个、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334个、其他突出环境问题667个。第十一、第十二督察组累计调阅省直部门、单位资料2813份,谈话137人次。9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及13个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通过召开会议、作出批示、现场督办等方式督促媒体曝光及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
下一步,各督察组将根据督察情况分别形成督察反馈意见、移交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分别向9个省辖市党委政府、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及13个部门、单位进行反馈、移交。各整改责任单位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对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依法依纪依规调查、严肃问责整改,有关整改和问责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