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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污泥是怎么增长的?

活性污泥是怎么增长的?

咱今天来唠唠活性污泥增殖这件事儿!可能乍一听“活性污泥”这词有点陌生,感觉脏兮兮的,但它在污水处理界可是妥妥的“明星员工”,而它的增殖原理,就像一场精妙绝伦的微生物“生存游戏”。先说说啥是活性污泥。简单来讲,它就是一群微生物抱成团,再裹着点有机和无机杂质,形成的絮状泥粒。这些微生物里,有细菌、真菌、原生动物、后生动物,它们就像一个超复杂的“社区”,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分工。细菌是主力军,负责分解污水里的有机物;真菌则在处理一些难啃的“硬骨头”,比如复杂的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原生动物和后生动物就像社区里的“清洁工”,吞食那些多余的细菌和有机碎屑,让整个系统保持干净整洁。那活性污泥为啥要增殖呢?其实道理和咱们人类繁衍差不多,就是为了生存和壮大“队伍”。污水里的有机物,对活性污泥里的微生物来说,就是香喷喷的“自助餐”。当微生物发现食物充足时,它们就会“摩拳擦掌”,开始大干一场。以细菌为例,细菌主要通过二分裂的方式繁殖,简单说就是一个细菌一分为二,变成两个一模一样的细菌。这个过程就像细胞在玩“复制粘贴”,速度快得惊人。在环境条件适宜、食物充足的情况下,有些细菌20分钟左右就能完成一次分裂,短短几个小时,数量就能呈指数级增长。说到这儿,就得提提影响活性污泥增殖的关键因素了。首先是食物,也就是污水中的有机物浓度。这就好比咱们吃饭,饭菜管够,心情好、状态佳,自然长得壮。微生物也是一样,污水中BOD(生化需氧量,衡量有机物含量的指标)浓度高,意味着食物多,微生物吃饱喝足后,就会一门心思“生儿育女”,活性污泥的量也就蹭蹭往上涨。但要是食物不够,微生物就只能“勒紧裤腰带”,减缓增殖速度,甚至为了生存,开始消耗自身储存的能量,这时候活性污泥不仅不会增长,还可能减少。除了食物,氧气也是决定活性污泥增殖的重要因素。活性污泥里的微生物大多是好氧微生物,它们就像离不开空气的我们一样,需要氧气来“呼吸”。在污水处理的曝气池中,会不断往水里通入空气,给微生物输送氧气。要是氧气供应不足,微生物就会“缺氧窒息”,代谢速度变慢,增殖也会受到严重影响。但氧气也不是越多越好,氧气过量可能会破坏活性污泥的结构,让原本抱团的微生物“散伙”,同样不利于活性污泥的增殖和污水处理效果。温度也是影响活性污泥增殖的“幕后推手”。不同的微生物有自己喜欢的温度范围,就像有人喜欢温暖如春,有人偏爱凉爽宜人。对于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来说,较适宜的温度一般在15-35℃之间。在这个温度区间内,微生物体内的各种酶活性较高,代谢速度快,增殖也较活跃。要是温度太低,微生物体内的酶活性被抑制,就像被按下了“慢速键”,代谢和增殖都变得慢吞吞;而温度太高,又可能会破坏微生物细胞内的蛋白质和酶结构,导致微生物死亡,活性污泥增殖也就无从谈起。pH值同样不可忽视。活性污泥微生物喜欢生活在中性或弱碱性的环境里,一般pH值在6.5-8.5之间比较合适。要是pH值过低,酸性太强,微生物细胞的膜结构可能会被破坏,影响营养物质的吸收;pH值过高,碱性太强,又会影响微生物体内酶的活性,让它们“罢工”。这就好比咱们生活在极端的气候条件下,肯定也不舒服,更别说好好工作、繁衍后代了。活性污泥增殖的过程其实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污水处理厂的工作人员就像“指挥官”,要时刻关注污水水质、溶解氧、温度、pH值等各种因素,通过调整曝气时间、曝气量、进水流量等操作,给活性污泥微生物创造较适宜的生存环境。在活性污泥系统运行初期,微生物刚进入新环境,会有一段适应期,这时候它们增长缓慢,忙着熟悉“新家”;等适应得差不多了,就进入对数增长期,这时候食物充足、环境适宜,微生物疯狂增殖,活性污泥数量快速上升;随着微生物数量越来越多,食物逐渐减少,竞争变得激烈,就进入了稳定期,这时候活性污泥的增长和消耗基本达到平衡;要是环境进一步恶化,食物严重不足,微生物就会进入衰亡期,数量开始减少。理解活性污泥增殖的原理,对污水处理至关重要。只有掌握了这些知识,污水处理厂才能更好地调控运行参数,让活性污泥始终保持“战斗力”,高效地分解污水中的有机物,把脏水变干净,保护我们的水环境。下次路过污水处理厂,可别小瞧那些黑乎乎的活性污泥啦,它们可是默默守护环境的“无名英雄”,背后的增殖原理里藏着大学问呢!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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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是怎么“吃掉”污水里的COD的?一文说透污水处理厂的“隐形清洁工”

微生物是怎么“吃掉”污水里的COD的?一文说透污水处理厂的“隐形清洁工”

大家平时冲个马桶、倒个洗菜水,可能很少想过这些污水里藏着多少污染物。今天咱们就唠唠污水处理里一个超关键的指标——COD(化学需氧量),以及一群默默干活的“微生物清洁工”是怎么把这些污染物啃得干干净净的。先搞懂COD是啥?COD这个词听着挺专业,说白了就是污水里那些能被化学氧化剂“燃烧”掉的东西的总量。像厨房里倒的剩菜剩饭、工厂排的有机废水,这些有机物里都藏着大量的碳元素,它们都能被氧化剂氧化,这氧化过程消耗的氧气量就是COD。数值越高,说明污水里的“脏东西”越多,要是直接排进河里,水里的鱼虾可就遭殃了。微生物:污水处理厂的“主力军”污水进了处理厂,真正干活的不是那些高大的处理设备,而是显微镜下才能看见的微生物。它们就像一群分工明确的小工人,有的擅长“大口吃肉”分解大分子有机物,有的能把难搞的化合物慢慢啃成无害物质。这些微生物主要分三类:细菌、真菌和原生动物,厉害的“干活能手”还是细菌,咱们聊聊它们。微生物分解COD的“三步走”战略第一步:吸附和吸收——“把外卖拿进屋”污水里的有机物,有的像大块肥肉(大分子有机物),有的像小肉丁(小分子有机物)。微生物不会像我们一样用手抓食物,它们会在细胞表面分泌一种黏性物质,就像给细胞穿上了“黏黏的外套”。污水流过的时候,小分子有机物直接就能钻进细胞里,大分子有机物则会被“黏”在细胞表面,等着下一步分解。打个比方,这就像点外卖,小分子有机物是已经切好的水果拼盘,能直接塞进嘴里;大分子有机物是一整个大西瓜,得先切开才能吃。第二步:胞内分解——“开饭!把食物嚼碎消化”大分子有机物被吸附到微生物表面后,微生物会“吐”出一种叫胞外酶的东西。这些酶就像一把把锋利的小刀,能把淀粉切成葡萄糖,把蛋白质切成氨基酸,把脂肪切成脂肪酸和甘油。分解后的小分子有机物,就能顺利穿过细胞膜,进入微生物细胞内部。进入细胞的小分子有机物,会经历一系列复杂的化学反应,这个过程就像我们身体里的消化。常见的反应是呼吸作用,微生物会把有机物里的碳元素“燃烧”掉,释放出能量维持生命活动。这个过程需要氧气帮忙,也就是咱们常说的好氧处理。不过有些微生物很特别,它们能在没有氧气的环境下工作,这就是厌氧处理。好氧呼吸:有氧版“燃烧有机物”在氧气充足的环境里,微生物就像开着“涡轮增压发动机”,分解有机物的速度特别快。它们会把葡萄糖和氧气“燃烧”,产生二氧化碳、水和大量能量。这些能量一部分用来合成微生物生长需要的物质,比如蛋白质和核酸;另一部分则用来维持微生物的日常活动,比如“游动”寻找食物。厌氧呼吸:无氧版“另类消化”没有氧气的时候,微生物也有办法。它们会找其他“替代氧气”的物质,比如硝酸盐、硫酸盐。这些物质同样能接受有机物分解过程中释放的电子,完成“呼吸”。不过厌氧处理的速度比好氧处理慢,而且会产生甲烷、硫化氢这些有味儿的气体(所以厌氧池有时候会臭臭的)。但它也有好处,能处理一些好氧微生物搞不定的顽固有机物,还能产生沼气当能源。第三步:合成与转化——“吃饱了,该长身体了”微生物分解有机物不光是为了获取能量,还得“长身体”。它们会利用分解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产物,合成自身生长繁殖需要的细胞物质。简单说,就是把吃进去的“食物”变成自己的“肉肉”。随着微生物不断繁殖,污水里的微生物数量越来越多,形成一个个肉眼可见的“小团体”,也就是咱们常说的活性污泥或生物膜。当微生物吃饱喝足,污水里的COD也就降下来了。处理后的水经过沉淀,把微生物和水分离,干净的水就能排放或回用,而“长胖”的微生物则会被进一步处理,变成肥料或者污泥填埋。影响微生物工作效率的“小脾气”微生物虽然是干活的主力军,但它们也有“小脾气”,环境不合适就不好好工作:-温度:大部分微生物喜欢20-35℃的环境,太冷了“冻僵”,太热了“中暑”,分解效率都会下降。-酸碱度:pH值在6.5-8.5之间合适,过酸或过碱都会破坏微生物的细胞结构。-营养比例:微生物干活也得“营养均衡”,除了有机物,还得有适量的氮、磷等元素,就像人吃饭得荤素搭配一样。-有毒物质:重金属、化学药剂这些东西,对微生物来说就像“毒药”,浓度太高会直接“毒死”它们。未来:让微生物更高效地干活科学家们一直在研究怎么让微生物更好地去除COD。比如通过基因工程改造微生物,让它们能分解更难处理的污染物;开发新的污水处理工艺,把好氧和厌氧处理结合起来,提高处理效率。说不定哪天,这些小小的微生物还能帮我们处理塑料污染、石油泄漏这些大难题呢!下次路过污水处理厂,可别小看那些不起眼的池子和管道,里面藏着亿万“微生物清洁工”,正日夜不停地把脏水变干净。它们虽然小,却在守护着我们的水环境,是地球上厉害的“环保卫士”!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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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污泥不下沉是什么原因?

活性污泥不下沉是什么原因?

一、污泥膨胀,这是“罪魁祸首”之一常见的原因就是污泥膨胀了。简单来说,就是活性污泥里的微生物“闹脾气”,形态和结构发生变化,变得不容易沉降。污泥膨胀又能分成丝状菌膨胀和非丝状菌膨胀。丝状菌膨胀是因为活性污泥里丝状菌过度繁殖。正常情况下,丝状菌和其他微生物和谐共处,大家分工合作处理污水。但一旦环境条件不合适,丝状菌就开始“疯长”,它们像一团乱麻一样缠绕在一起,把其他微生物包裹住,让污泥的体积变大、密度变小,自然就沉不下去了。打个比方,这就好像原本整齐排队的人群里突然钻出一堆乱长的藤蔓,把大家都缠住了,队伍自然就乱套,走不动了。导致丝状菌膨胀的原因有好多。首先是水质问题,如果污水里的碳氮比失调,比如碳源太多,氮源和磷源不足,丝状菌就会因为“吃得太好”而疯狂生长。就像人顿顿大鱼大肉,营养不均衡,身体也会出问题。还有,溶解氧不足也会让丝状菌占上风。因为丝状菌比其他微生物更耐低氧环境,当水里氧气不够的时候,其他微生物“没劲儿干活”,丝状菌却能趁机大量繁殖。另外,水温、pH值不合适也可能引发丝状菌膨胀,比如水温突然升高或者pH值波动太大,都可能打破微生物之间的平衡。非丝状菌膨胀则通常是因为污水中含有大量的表面活性物质或者油脂。这些东西会在污泥颗粒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膜”,阻止污泥颗粒相互聚集沉降。想象一下,污泥颗粒就像一个个小珠子,表面活性物质和油脂就像给珠子抹了一层油,珠子之间滑溜溜的,根本没办法紧紧挨在一起下沉。二、曝气出问题,微生物“缺氧或氧中毒”曝气环节要是出毛病,活性污泥也会“闹情绪”。曝气过度,也就是往污水里通入了太多的空气,会让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一直处于高度活跃状态,新陈代谢加快,产生大量的小气泡附着在污泥颗粒上。这些小气泡就像给污泥装上了“小翅膀”,让污泥变得轻飘飘的,难以沉降。而且,过度曝气还可能导致污泥解絮,原本紧密的污泥结构被破坏,变成零散的小颗粒,进一步影响沉降性能。反过来,曝气不足同样麻烦。刚才也提到了,微生物分解污水中的污染物需要氧气,要是氧气供应不够,它们就没办法正常工作,处理效果变差不说,还会产生厌氧反应。厌氧反应会产生大量的气体,比如硫化氢、甲烷,这些气体会让污泥上浮,出现不下沉的情况。就好比人在缺氧的环境里会呼吸困难,干不动活,活性污泥缺氧也会“罢工”,不好好沉降。三、营养失衡,微生物“营养不良或营养过剩”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生长和代谢需要合适的营养物质,主要就是碳、氮、磷,一般认为它们的比例在BOD5:N:P=100:5:1是比较理想的。要是这个比例失调,微生物的生长就会受到影响。当污水中氮、磷等营养元素不足时,微生物没办法合成足够的细胞物质,生长缓慢,活性降低,污泥的沉降性能也会变差。这就像农民种地,土壤里肥料不够,庄稼长得又瘦又弱,产量也不高。相反,如果污水中营养物质过多,微生物会快速繁殖,污泥量增加,但这些污泥的质量不好,结构松散,也不容易沉降。就好比人吃太多,体重增加了,但身体变得虚胖,行动不便。四、有毒物质入侵,微生物“中毒罢工”污水里要是混入了有毒有害物质,那对活性污泥里的微生物来说就是一场“灾难”。重金属离子(如铬、镉、汞)、化学药剂(如酚类、醛类)、杀虫剂等,这些物质都可能对微生物的细胞结构和生理功能造成破坏。微生物一旦“中毒”,就会失去活性,无法正常进行代谢和凝聚沉降。这就好比一个好好的团队,突然进来几个“破坏分子”,把大家都弄得没心思干活,团队的效率自然就直线下降。而且,这些有毒物质还可能改变污泥的性质,让污泥变得黏稠或者松散,进一步影响其沉降性能。五、污泥龄过长,微生物“老龄化”污泥龄是指活性污泥在污水处理系统中的平均停留时间。如果污泥龄过长,意味着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年龄”太大了,进入了衰老期。这些老化的微生物活性降低,分解污染物的能力变差,而且它们的细胞结构也变得松散,容易破碎。破碎后的污泥颗粒更小,更难沉降。就像一个公司里全是上了年纪、活力不足的员工,工作效率肯定高不了,还可能出现各种问题。而且,污泥龄过长还可能导致污泥腐化,产生难闻的气味,同时释放出气体,让污泥上浮。六、进水水质水量突变,微生物“水土不服”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和水量如果突然发生变化,活性污泥中的微生物也会“水土不服”。比如,原本处理的是生活污水,突然混入了大量的工业废水,水质的成分、浓度都变了,微生物一时难以适应,就会影响它们的正常代谢和凝聚沉降能力。又或者,进水水量突然大幅增加,超过了污水处理系统的负荷,污水在处理池里的停留时间变短,微生物来不及充分分解污染物,污泥的质量也会下降,导致沉降困难。这就像一家小饭馆,平时只接待几十个人,突然一下子涌进来几百人,厨师和服务员根本忙不过来,饭菜质量和服务效率都会大打折扣。

202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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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04

5月起,一大批环保新规标准开始实施

从2023年5月1日开始,又有新一批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规范和标准开始实施。全国性文件及标准1.《氮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277一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氮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氮肥工业废水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2.《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278一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陶瓷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等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3.《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279一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钛白粉工业废水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4.《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280一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5.《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1281一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玻璃工业废气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6.《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固化、稳定化》(HJ1282一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污染地块固化/稳定化处理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固化/稳定化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和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7.《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生物堆》(HJ1283一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污染土壤生物堆修复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污染土壤生物堆修复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的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A~D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8.《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HJ1284一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的总体要求、运行制度与岗位设置要求、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设施运行技术要求、污染物监测/检测要求等技术要求。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9.《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技术规范》(HJ/T177一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等过程中应遵守的技术要求。本标准是对《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7一2005)的修订。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5年,本次为首次修订。本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10.《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285一202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屠宰及肉类加工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地方/团体文件及标准1.《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为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分前言、总则、职责分工、工作程序、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保障机制、附则等7个部分,共计33条。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2.《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了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推进垃圾分类,创造和维护整洁、有序、安全、优美的人居环境,促进美丽江苏建设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自5月1日起实施。3.《重庆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本市三峡水库消落区管理,保护和修复消落区生态环境,保障消落区良好生态功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市行政区域内消落区的保护、规划、利用、治理等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4.《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促进餐厨垃圾的减量化产生、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成区餐厨垃圾的产生、投放、收运、处置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本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5.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分阶段调整我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6.《宣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宣城市人民政府发布《宣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含园区管理机构,下同)所在地城市建成区厨余垃圾的源头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监督管理等活动。前款规定以外区域的厨余垃圾可以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具体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7.《常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共七章、六十条,秉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立足提高水生态环境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共治,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明确和细化了“责任主体和各方职责、实行水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建立重要区域重点保护制度、建立‘两湖’滨湖生态空间管控制度、建立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度、建立健全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细化补充上位法水污染防治规定、建立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建立协同管理和全面监督机制”9个方面的内容。本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8.《赣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为了防治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本市行政区域内扬尘污染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9.安徽地标《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362一202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规定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监督与管理要求,适用于现有砖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砖瓦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10.江苏省地标《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评价规范》(DB36/T1666一2022)本文件规定了森林植被生态质量遥感监测的数据预处理方法、评价流程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森林植被生态质量卫星遥感监测、评价与服务等。该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11.《四川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2023年版)》为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0〕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有效期5年,自2023年5月7日起施行。12.《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辅助执法管理规定(试行)》为加强对从事生态环境保护辅助执法的企事业单位或团体的管理,规范其技术服务行为,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自2023年5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16日。13.《南京市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活动,保障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强化监测数据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2023年5月20日起施行。14.山东地标《石油炼制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DB37/T4604一2023)山东省是石油炼制大省,拥有全国较大的炼油产能,占全国产能的30%左右,石油炼制工业排放VOCs占全省排放量的20.6%,相关企业VOCs的污染防治能力参差不齐,迫切需要针对山东省石油炼制工业企业VOCs排放特点制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地方标准《石油炼制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DB37/T4604一2023)。该标准自5月24日起开始实施。15.《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控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指南》(T/CAEPI65一2023)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控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单位进行运行维护的基本条件、运行维护工作准备、运行维护工作开展、运行维护报告。本文件适用于固定污染源烟气自动监控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等工作。该标准自5月6日起开始实施。16.山东地标《地表水浮游蓝藻监测技术规范》(DB37/T4595一2023)本文件规定了地表水浮游蓝藻监测的术语和定义、样品采集、样品处理与保存、蓝藻种属鉴定及密度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河流、湖泊、水库等水体中浮游蓝藻的监测。该标准自5月16日起开始实施。原标题:《5月起,一大批环保新规标准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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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06

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推动我国城市水环境治理

水是城市的血脉,水环境质量直接关系着城市居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城市水环境治理作出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随着碧水保卫战向纵深推进,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明显提高,然而局部水环境质量下降问题仍然存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与我国生态文明理念高度契合,已经在北京市通州区萧太后河典型河段水体生物群落恢复、广东省鹤山市沙坪河水生态系统恢复、江苏省南京市玉兰河环境综合整治等实践中取得了富有成效的阶段性成果。因此,在我国城市水环境治理中,应尽可能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加强“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顶层设计。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是推进“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在城市水环境治理领域应用的根本保障。一是把“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理念纳入我国城市水环境治理实践中,科学开展城市水环境治理攻坚行动,从城市水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出发,统筹兼顾、整体实施,更加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二是完善城市水环境治理的法律法规,明确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内容和形式,构建多主体合作的城市水环境保护基金,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和收益共享机制。三是秉持地球生命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化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等国际组织的合作,丰富城市水环境治理领域“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理论、标准与实践,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水和谐共生的新方案。完善“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政策体系。“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没有固定的模式,而是需要根据应用对象的变化而不断发生改变,因此需要完善配套的政策体系。一是探索建立城市水环境治理领域“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监测、报告、核查体系,制定统一的城市水环境治理标准和工程技术规程,将各类城市水环境治理指标纳入相关部门深入打好城市水环境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中,以定量指标增强“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政策效力。二是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对集中连片开展城市水环境治理达到一定规模和生态修复预期目标的社会资本,允许依法依规取得一定份额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从事相关产业开发。三是完善配套的举报奖励制度,有序引导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城市水环境治理领域“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决策、保护和监督等活动。强化“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中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与合作。城市水环境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自然生态各要素、地上地下、岸上水里等,要求不同职能部门从系统论出发,增强全局观念,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一方面,以城市水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为中心,构建生态环境、水利、住建等多部门联防、联控、联动机制,围绕应对城市水环境治理挑战需要,明晰“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在城市水环境治理应用中不同职能部门的责权分摊,加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治理行动协调力度。另一方面,探索在城市水环境治理领域实施“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试点工程,搭建多样化交流合作平台,打通纵向和横向城市水环境治理信息堵点和壁垒,加强不同职能部门城市水环境治理中信息、认知、管理和决策的协同性和联动性,形成“全域治河、治全域河”的强大合力。推动完善“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技术支持体系。推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在城市水环境治理领域更大范围应用,关键在于构建与城市水环境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技术支持体系。一方面,结合国情实际,借鉴国外“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在城市水环境治理领域应用的成功案例,有效吸纳国外先进理念和技术,为我国城市水环境治理的顶层设计、制度体系建设以及实践应用提供支持。另一方面,在城市水环境治理领域采用“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时,要充分吸收其他城市水环境治理工具中的有益部分,集成创新水生生物生态屏障构建、水生生物栖息地营造、水生生物区域分级养护等生物净水技术,根据城市水环境污染成因和治理目标,基于成本效益和可持续的原则,选择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治水技术具体实施。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对“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赋能作用。以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正在成为重组要素资源的关键力量。促进数字技术与“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深度融合,对于提高“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质效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推进“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数字化转型,加快构建共享协调、智慧的城市水环境治理信息化体系,综合开发利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数据资源,运用数字技术推动城市水环境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另一方面,以数字化改革为驱动,促进数字技术与“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的技术、管理、监控等的全过程结合,利用平台绘制的数字河网、智慧管网、监测天网,对城市水环境进行“数字孪生”,构建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城市智慧水环境体系,提高城市水环境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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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04

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厅务会议

4月26日,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哲主持召开第3次厅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汇报,分析面临形势挑战,研究攻坚措施对策,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了当前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河南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2025年)》。会上,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就进一步做好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了发言。会议认为今年以来面对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全省上下勠力同心、攻坚克难,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同时要清醒看到,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不容乐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艰巨、压力很大。会议强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良好生态环境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把握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必胜信心,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接续攻坚、久久为功,以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紧盯目标、突出重点,科学谋划、精准施策、标本兼治、讲究实效,深化夏病夏治、冬病夏治,突出专项整治,制定推进工作计划,以天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不折不扣完成年度目标。要充分发挥省环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夯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等各方责任,督促、指导各地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落实。要加大督察问责,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目标考核,坚持失责必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见效,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要强化监督帮扶,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监督与帮扶并重,持续加大监督帮扶力度,推动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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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

04

含油废水处理设备的主要处理方法

含油废水处理设备的主要处理方法:上浮法主要用于隔油池出水的高级处理,去除细小油珠和乳化油。经过上浮处理后,出水含油量可降至30毫克/升。其方法是:将适量的空气通入含油废水中,形成许多微小气泡,在气泡作用下构成水、气、油珠三相非均一体系。在界面张力、气泡上浮力和静水压力差的作用下形成气-油珠结合体上浮而实现油水分离。上浮法按气泡产生的方法,可分为布气上浮法、溶气上浮法和电解上浮法三种。布气上浮法这种方法主要是借助于机械剪力将混入水中的气泡破碎,或将空气先分散成细小气泡后进入废水,进行气水混合上浮。常用方法有叶轮上浮法、射流上浮法以及多孔材料(如扩散板、微孔管、帆布管等)曝气上浮法。布气上浮法的优点是设备简单,管理方便,电耗较低。缺点是气泡破碎不细,一般不小于1000微米,上浮效果因而受到限制。此外,采用多孔材料曝气上浮法,多孔材料容易堵塞,影响运行。溶气上浮法是从含过饱和空气的废水中析出气体,产生气泡以实现上浮。常用的有加压溶气上浮法和真空上浮法,前者应用较普遍。加压溶气上浮法是用水泵将废水送入溶气罐加压到3~5.5千克力/厘米2,同时注入空气使其在压力下溶解于废水。一般溶气时间为2~4分钟。然后废水通过减压阀进入上浮池。溶入废水中的空气由于突然减到常压,便形成许多细小的气泡逸出,从而实现上浮。上浮池内的上浮时间一般不小于1小时。常采用将经过上浮处理的部分废水(30~50%)加压回流进入未经加压上浮处理的废水中实现上浮的方法。其优点是加压废水量小,可减少电耗,同时可以防止未处理的废水中油品在加压溶气时进一步乳化。真空上浮法是使废水中的气泡在减压(真空)条件下逸出的。溶气上浮法的主要优点是产生的气泡直径可小到30~120微米。气泡直径小,在供气量相同时,气泡吸附时的比表面积就大,气泡上浮速度减慢,与吸附质点的接触时间增加,可以提高上浮效果。因此,溶气上浮法获得广泛应用。电解上浮法利用电能在含油废水中的电解氧化还原效应,以及由此在电极上产生的微小气泡的上浮作用来净化含油废水。如采用可溶性阳极材料,还可以同时发生电解混凝作用以净化废水(见废水电解处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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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11

河南省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召开

3月10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对河南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情况指示要求,安排部署对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上通报了近期各项检查中发现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莹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是落实黄润秋部长河南之行指示要求的需要,是落实生态环境部2023年重点工作的需要,是纠正严重恶意环境违法的需要,是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形势的需要,是环保人履职尽责的需要。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启动严厉打击环保监测监控数据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坚持依法处置、坚持切实警醒、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目标导向、坚持问责倒逼,做到“五个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移交一批、降级一批、问责一批,坚决遏制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问题频发势头,形成强大震慑。会议要求,要坚持统筹推进,一是各负其责,执法、环评、监测、大气、移动源、监控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二是强化培训,探索建立特色化实训基地,开展沉浸式、场景化实战培训,结合专项执法行动,同步开展实战竞赛,培养行业精、业务熟的行业精兵。三是加强宣传,要通过多种不同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将全面排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工作广而告之,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同时,向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讲政策、送服务,引导自觉守法。四是建强队伍,要在队伍管理上下功夫,以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为依托,通过业务技能竞赛等方式,全面提升现场执法效能,提高办案质量。五是加强沟通,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沟通,统筹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实施。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厅大气处、环评处、监测处、移动源处、省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局、监测与安全中心单位负责同志,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分别在主会场和各分会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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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

07

VOCs治理全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

2020年,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5个轮次的蓝天保卫战夏季VOCs污染防治精准帮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3.3万家,占全部企业的28%,累计发现各类VOCs问题10.5万个。这些涉VOCs违法问题有如下几大类:涉VOCs有组织排放问题占比32%,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占比25%,VOCs物料储存与输送中的问题占20%,台账记录不合格的占比22%。今日,朴华科技环保再来分享下涉VOCs排放过程中的一些合规/不合规的典型做法:1、VOCs物料与废料储存管理储存注意事项规范物料存放空间,保持容器密闭。2、VOCs物料输送管理运输注意事项1.桶装物料:外包装应密封完好。2.散装液态物料:优先采用灌装、管道输送。3、VOCs工艺过程排放控制喷涂工序企业应当在密闭空间内喷涂,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应当接入废气收集处理设备。喷涂间应当密闭,并处于微负压状态,提高废气收集率。烘干工序企业应当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烘干,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应当接入废气收集处理设备。严禁在空旷车间或室外自然风干、晾干!严禁在未密闭的车间进行烘干!局部废气收集工序局部废气收集时,应使用有效的集气罩,排风罩(集气罩)开口面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风速测量位置选取(如下图)∶如果风速小于0.3米/秒,收集效果很差,建议在集气罩周围增加垂帘或围挡。4、VOCs末端处理设备的选择与运维废气处理设施方案1:过滤+活性炭吸附此类组合处理工艺适用于喷涂量少且连续喷涂时间较短的小微企业。活性炭吸附箱前端加装过滤棉,防止活性炭箱吸入粉尘或悬浮物,影响吸附效率。活性炭需要定期再生或更换。废气治理设备应当先于生产设备开启,后于生产设备关停。案例2:喷淋+活性炭吸附喷淋洗涤即可以降低废气温度又可以吸收部分易溶于水的废气和粉尘,利于活性炭吸附。必须定期检查洗涤液及活性炭质效,及时更换废液、废活性炭,保证清洗及吸附效果。废气治理设备应当先于生产设备开启,后于生产设备关停。案例3:活性炭吸附+燃烧(co)该工艺对废气处理效率高,适用于VOCs原辅料使用量大的工业涂装企业。废气治理设备应当先于生产设备开启,后于生产设备关停。维护提示:1、采用燃烧法处理废气时,一般应当在燃烧前经活性炭吸附(浓缩)处理2、活性炭应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已失效的活性炭案例4:蓄热燃烧应在密闭系统或密闭空间内清洗桶、缸等有机物料容器,废气收集后接入废气处理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局部废气收集措施。清洗反应釜时,应开启废气收集系统。废气治理设备应当先于生产设备开启,后于生产设备关停。维护提示: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爆炸等安全事故。2、焚烧含卤素废气时,容易引起二次污染。VOCs废气预处理设施水帘预处理设施:用于捕捉、过滤喷涂工序产生的雾状颗粒。废气治理设备应当先于生产设备开启,后于生产设备关停。维护提示:1、定期清洁水帘设施,保证水流顺畅2、定期打捞漆渣,防止设施堵塞3、定期更换水帘用水喷淋塔:用于捕捉、过滤喷涂工序产生的雾状颗粒。废气治理设备应当先于生产设备开启,后于生产设备关停。维护提示:1、定期疏通管道,清洁表面污垢,保证水流顺畅2、定期打捞漆渣,防止设施堵塞3、定期更换或补给喷淋塔用水滤毡、滤板、滤袋:用于捕捉、过滤喷涂产生的雾状颗粒。废气治理设备应当先于生产设备开启,后于生产设备关停。维护提示:1、风量过大易导致过滤装置破损,降低设施使用寿命;2、易被漆渣堵塞,应及时更换(1-2周);3、堵塞后无法正常排风,过滤效率降低、费电。5、台账与管理要求VOCs原辅材料购买台账工业涂装企业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并建立台账,记录生产原辅料的购买量以及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建议:根据实际购买量情况逐次记录。生产及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主要包括生产设备、治理设备的运行时间、设备运行参数、维护信息、耗材或药剂、危险废物、溶剂回收、能源消耗等信息。(以下仅为台账范例,企业应当建立的台账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6、排气筒设置采样孔位置要求1、采样位置应优先选择在垂直管段,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2、采样孔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不小于6倍直径,和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不小于3倍直径处(如上图所示)。3、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废气处理设备下游段的排气筒必须按规范开设采样孔;风量大于10000m7/h且进口VOCs浓度大于200mg/m3的在处理设施上游段必须开设采样孔。采样孔及爬梯、采样平台、护栏设置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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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22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突击检查平顶山市、许昌市重 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2月20日至2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河南省平顶山市、许昌市,对焦化、钢铁、玻璃等重点行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情况开展突击检查。2022年底以来,河南省南部出现长时间、大范围的“跨年霾”,多个地区持续出现重度及严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十分严峻。2月以来,生态环境部持续派出工作组对河南省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20日一早,黄润秋一行从北京赶赴河南省平顶山市、许昌市,带领监督帮扶组先后对7家企业开展突击检查,现场仔细查看核对企业生产台账、生产工况、在线监测等情况,详细了解企业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等情况。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超标排放、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生产台账弄虚作假、在线监测和手工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问题,其中6家企业问题较为突出。汝州天瑞煤焦化有限公司废气外溢直排环境,污染非常严重,涉嫌人为干扰在线监测设施采样,掩盖超标排放行为,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河南平煤神马京宝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未正常运行且烟气长时间超标排放,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出焦计划报表和手工监测数据存在人为造假现象,在线监测数据与实际生产状况不符,涉嫌造假。舞钢中加钢铁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通过伪造烧结生产报表、篡改中控系统运行参数等方式掩盖真实生产状况;球团废气烟囱采样口长期荒废锈死,高炉热风炉无采样口,不具备人工采样条件,涉嫌手工监测报告造假;在线监测数据与实际生产状况不一致,涉嫌造假。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含舞钢新希望炼铁有限责任公司)高炉热风炉、轧钢加热炉废气未脱硫直排,长期超标排放,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许昌襄城县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伪造名为“环保台账”的虚假生产记录;玻璃窑炉炉顶破损严重,大量废气直排;脱硫脱硝设施形同虚设,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不正常运维,无法显示实际排放情况,现场手工监测超标严重,涉嫌长期超标排放。黄润秋指出,当前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意义,有效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确保执行到位、不打折扣。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企业和第三方监测公司相互串通、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等问题,性质严重,影响恶劣,触犯刑法,必须坚决打击,充分发挥警示作用。黄润秋强调,企业要真正从思想上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把守法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底线,不断增强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绝不能不顾老百姓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而一味追求带污染的经济效益,切实扛起大气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国有企业是行业的标杆,要为行业树立榜样和标准。黄润秋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将压力传导到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督促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确保监督帮扶取得实效。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识别问题、发现问题特别是发现编造数据、伪造数据等深层次问题的能力,认真开展对涉环境违法企业的调查取证工作,做好整改的“后半篇文章”。检查期间,黄润秋一行赴生态环境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黄河流域局)所属的黄河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调研,并与黄河流域局开展座谈交流。他对黄河流域局近年来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表示肯定,希望黄河流域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理解把握黄河保护法赋予的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观念,依法履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职责,扎实推进流域监管工作取得新实效,努力打造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铁军。河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平顶山市委书记张雷明陪同检查,河南省政府副省长孙运锋陪同检查并出席座谈会。生态环境部机关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检查和座谈会。黄河流域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许昌市政府负责同志,平顶山、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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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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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来了!

一、公告二、编制情况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复旦大学、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湖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华中科技大学、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施小明、姚孝元、张岚、屈卫东、杨敏、张荣、叶必雄、唐宋、郭常义、丁震、高圣华、韩嘉艺、丁新良、桂萍、刘文朝、刘琰、蔡五田、王超、丁珵、吉艳琴、鲁文清、高彦辉、张金松、沈瑾、林爱武、胡建英、安伟、赵灿、吕佳、邢方潇、钱海雷、郑浩、刘文卫、王翀、郑唯韡、李霞、徐顺清、熊传龙、毛洁、曹朝晖。三、指标变化2022年3月15日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将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较前标准GB5749-2006,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什么变化吧!一.水质指标变化1.水质指标由GB5749-2006的106项调整为97项,包括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项;2.增加了4项指标,包括高氯酸盐、乙草胺、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3.删除了13项指标,包括耐热大肠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CN-计)、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和乙苯;4.更改了3项指标的名称,包括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名称修改为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氮(以N计)名称修改为氨(以N计);1,2-二氯乙烯名称修改为1,2-二氯乙烯(总量);5.更改了8项指标的限值,包括硝酸盐(以N计)、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游离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乐果;6.增加了总β放射性指标进行核素分析评价的具体要求及微囊藻毒素-LR指标的适用情况;7.删除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的暂行规定(见2006年版的第4章)。二.新标准主要内容1.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2.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3.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4.二次供水卫生要求5.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6.水质检验方法三.新标准水质参考指标变化1.由GB5749-2006的28项调整为55项(见附录A);2.增加了29项指标包括钒、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敌百虫、甲基硫菌灵、稻瘟灵、氟乐灵、甲霜灵、西草净、乙酰甲胺磷、甲醛、三氯乙醛、氯化氰(以CN-计)、亚硝基二甲胺、碘乙酸、1,1,1-三氯乙烷、乙苯、1,2-二氯苯、全氟辛酸、全氟辛烷磺酸、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醚、碘化物、硫化物、铀和镭-226;3.删除了2项指标,包括2-甲基异茨醇和土臭素;4.更改了3项指标的名称,包括二溴乙烯名称修改为1,2-二溴乙烯、亚硝酸盐名称修改为亚硝酸盐(以N计)、石棉(>10μm)名称修改为石棉(纤维>10μm);5.更改了1项指标的限值,为石油类(总量)。四.新标准发布信息1.提出并归口: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批准发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3.发布与实施:2022年3月15日发布,2023年4月1日起实施;4.历次版本发布情况:1985年发布为GB5749-1985,2006年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五.新标准主要变化特点1.更加关注感官指标;2.更加关注消毒副产物;3.更加关注风险变化;4.提高部分指标限值。六.新标准发布意义1.缩小城乡饮用水水质标准差距;2.加快设施改造,推动建立高质量供水体系;3.提高检测能力与应急能力建设,保障供水安全。四、全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2023040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5日发布,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5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6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7二次供水卫生要求8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9水质检验方法附录A(资料性)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参考文献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与GB5749-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水质指标由GB5749-2006的106项调整为97项,包括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54项(见第4章)。其中:·增加了4项指标,包括高氯酸盐、乙草胺、2-甲基异茨醇、土臭素;·删除了13项指标,包括耐热大肠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CN-计)、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更改了3项指标的名称,包括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名称修改为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氮(以N计)名称修改为氨(以N计)、1,2-二氯乙烯名称修改为1,2-二氯乙烯(总量);·更改了8项指标的限值,包括硝酸盐(以N计)、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游离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乐果;·增加了总β放射性指标进行核素分析评价的具体要求及微囊藻毒素-LR指标的适用情况;·删除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的暂行规定(见2006年版的第4章)。b)水质参考指标由GB5749-2006的28项调整为55项(见附录A)。其中:·增加了29项指标,包括钒、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敌百虫、甲基硫菌灵、稻瘟灵、氟乐灵、甲霜灵、西草净、乙酰甲胺磷、甲醛、三氯乙醛、氯化氰(以CN-计)、亚硝基二甲胺、碘乙酸、1,1,1-三氯乙烷、乙苯、1,2-二氯苯、全氟辛酸、全氟辛烷磺酸、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醚、碘化物、硫化物、铀、铺-226;·删除了2项指标,包括2-甲基异茨醇、土臭素;·更改了3项指标的名称,包括二溴乙烯名称修改为1,2-二溴乙烷、亚硝酸盐名称修改为亚硝酸盐(以N计)、石棉(>10um)名称修改为石棉(纤维>10um);·更改了1项指标的限值,为石油类(总量)。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1985年发布为GB5749-1985,2006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水质检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各类生活饮用水。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5750.1~GB/T5750.1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GB17051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T17218-1998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GB/T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生活饮用水drinkingwater供人生活的饮水和用水。3.2集中式供水centralizedwatersupply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3.3小型集中式供水smallcentralizedwatersupply设计日供水量在1000m³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集中式供水。3.4分散式供水decentralizedwatersupply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处理或仅有简易设施处理的供水方式。3.5出厂水finishedwater集中式供水单位完成处理工艺流程后即将进入输配水管网的水。3.6末梢水tapwater出厂水经输配水管网输送至用户水龙头的水。3.7常规指标regularindices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指标。3.8扩展指标expandedindices反映地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特征及在一定时间内或特殊情况下水质状况的指标。4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4.1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a)生活饮用水中不应含有病原微生物;b)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应危害人体健康;c)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应危害人体健康;d)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e)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4.2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要求。出厂水和末梢水中消毒剂限值、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注:当生活饮用水中含有附录A所列指标时,可参考表A.1中该指标的限值评价。5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5.1采用地表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水源水质应符合GB3838要求。5.2采用地下水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时,水源水质应符合GB/T14848-2017中第4章的要求。5.3水源水质不能满足5.1或5.2要求,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但限于条件限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水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满足本文件要求。6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应符合《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规定。7二次供水卫生要求二次供水的设施和处理要求应符合GB17051规定。8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8.1处理生活饮用水采用的絮凝、助凝、消毒、氧化、吸附、pH调节、防锈、阻垢等化学处理剂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17218-1998中第3章的规定;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规定。8.2生活饮用水的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和水处理材料不应污染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T17219-1998中第3章的规定。9水质检验方法各指标水质检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按照GB/T5750.1执行,水样的采集与保存按照GB/T5750.2执行,水质分析质量控制按照GB/T5750.3执行,对应的检验方法按照GB/T5750.4~GB/T5750.13执行。附录A(资料性)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见表A.1。参考文献[1]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1]161号)[2]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卫监督发〔2005J336号)五、标准全文以下为标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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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炭吸附与离子交换污水处理技术11种深度处理技术大集合

【干货】11种深度处理技术大集合!深度处理,也称***处理或三级处理。它是将二级处理出水再进一步进行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以便有效去除污水中各种不同性质的杂质,从而满足用户对水质的使用要求。深度污水处理常见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活性炭吸附与离子交换污水处理技术活性炭是一种多孔性物质,而且易于自动控制,对水量、水质、水温变化适应性强,因此活性炭吸附法是一种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污水深度处理技术。活性炭对分子量500~3000的有机物有十分明显的去除效果,去除率一般为70%~86.7%,可经济有效地去除嗅、色度、重金属、消毒副产物、氯化有机物、农药、放射性有机物等。常用的活性炭主要有粉末活性炭(PAC)、颗粒活性炭(GAC)和生物活性碳(BAC)三大类。近年来,国外对PAC的研究较多,已经深入到对各种具体污染物的吸附能力的研究。淄博市引黄供水有限公司根据水污染的程度,在水处理系统中,投加粉末活性炭去除水中的COD,过滤后水的色度能降底1~2度;臭味降低到0度。GAC在国外水处理中应用较多,处理效果也较稳定,美国环保署(USEPA)饮用水标准的64项有机物指标中,有51项将GAC列为***有效技术。GAC处理工艺的缺点是基建和运行费用较高,且容易产生亚硝酸盐等致癌物,突发性污染适应性差。如何进一步降低基建投资和运行费用,降低活性炭再生成本将成为今后的研究重点。BAC可以发挥生化和物化处理的协同作用,从而延长活性炭的工作周期,大大提高处理效率,改善出水水质。不足之处在于活性炭微孔极易被阻塞、进水水质的pH适用范围窄、抗冲击负荷差等。目前,欧洲应用BAC技术的水厂已发展到70个以上,应用***广泛的是对水进行深度处理。抚顺石化分公司石油三厂采用BAC技术,既节省了新鲜水的补充量,减少污水排放量,减轻水体污染,降低生产成本,还体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今后的研究重点是降低投资成本和增加各种预处理措施与BAC联用,提高处理效果。2、膜分离法膜分离技术是以高分子分离膜为代表的一种新型的流体分离单元操作技术。它的***大特点是分离过程中不伴随有相的变化,仅靠一定的压力作为驱动力就能获得很高的分离效果,是一种非常节省能源的分离技术。微滤可以除去细菌、病毒和寄生生物等,还可以降低水中的磷酸盐含量。天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采用微滤膜对SBR二级出水进行深度处理,满足了景观、冲洗路面和冲厕等市政杂用和生活杂用的需求。超滤用于去除大分子,对二级出水的COD和BOD去除率大于50%。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厂采用超滤法对二级出水进行深度处理,产水水质达到生活杂用水标准,回用污水用于洗车,每年可节约用水4700m3。反渗透用于降低矿化度和去除总溶解固体,对二级出水的脱盐率达到90%以上,COD和BOD的去除率在85%左右,细菌去除率90%以上。缅甸某电厂采用反渗透膜和电除盐联用技术,用于锅炉补给水。经反渗透处理的水,能去除绝大部分的无机盐、有机物和微生物。纳滤介于反渗透和超滤之间,其操作压力通常为0.5~1.0MPa,纳滤膜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具有离子选择性,它对二价离子的去除率高达95%以上,一价离子的去除率较低,为40%~80%。潘巧明等人采用膜生物反应器-纳滤膜集成技术处理糖蜜制酒精废水取得了较好结果,出水COD小于100mg/L,废水回用率大于80%。我国的膜技术在深度处理领域的应用与世界先进水平尚有较大差距。今后的研究重点是开发、制造高强度、长寿命、抗污染、高通量的膜材料,着重解决膜污染、浓差极化及清洗等关键问题。3、***氧化法工业生产中排放的高浓度有机污染物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种类多、危害大,有些污染物难以生物降解且对生化反应有抑制和毒害作用。而***氧化法在反应中产生活性极强的自由基(如•OH等),使难降解有机污染物转变成易降解小分子物质,甚至直接生成CO2和H2O,达到无害化目的。4、湿式氧化法湿式氧化法(WAO)是在高温(150~350℃)、高压(0.5~20MPa)下利用O2或空气作为氧化剂,氧化水中的有机物或无机物,达到去除污染物的目的,其***终产物是CO2和H2O。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02年引进了WAO工艺,彻底解决了碱渣的后续治理和恶臭污染问题,而且运行成本低,氧化效率高。5、湿式催化氧化法湿式催化氧化法(CWAO)是在传统的湿式氧化处理工艺中加入适宜的催化剂使氧化反应能在更温和的条件下和更短的时间内完成,也因此可减轻设备腐蚀、降低运行费用目前,建于昆明市的一套连续流动型CWAO工业实验装置,已经体现出了较好的经济性。湿式催化氧化法的催化剂一般分为金属盐、氧化物和复合氧化物3类。目前,考虑经济性,应用***多的催化剂是过渡金属氧化物如Cu、Fe、Ni、Co、Mn等及其盐类。采用固体催化剂还可避免催化剂的流失、二次污染的产生及资金的浪费。6、超临界水氧化法超临界水氧化法把温度和压力升高到水的临界点以上,该状态的水就称为超临界水。在此状态下水的密度、介电常数、粘度、扩散系数、电导率和溶剂化学性能都不同于普通水。较高的反应温度(400~600℃)和压力也使反应速率加快,可以在几秒钟内对有机物达到很高的破坏效率。美国德克萨斯州哈灵顿***大规模应用超临界水氧化法处理污泥,日处理量达9.8t。系统运行证明其COD的去除率达到99.9%以上,污泥中的有机成分全部转化为CO2、H2O以及其他无害物质,且运行成本较低。7、光化学催化氧化法目前研究较多的光化学催化氧化法主要分为Fenton试剂法、类Fenton试剂法和以TiO2为主体的氧化法。Fenton试剂法由Fenton在20世纪发现,如今作为废水处理领域中有意义的研究方法重新被重视起来。Fenton试剂依靠H2O2和Fe2+盐生成•OH,对于废水处理来说,这种反应物是一个非常有吸引力的氧化体系,因为铁是很丰富且无毒的元素,而且H2O2也很容易操作,对环境也是安全的。Fenton试剂能够破坏废水中诸如苯酚和除草剂等有毒化合物。目前国内对于Fenton试剂用于印染废水处理方面的研究很多,结果证明Fenton试剂对于印染废水的脱色效果非常好。另外,国内外的研究还证明,用Fenton试剂可有效地处理含油、醇、苯系物、硝基苯及酚等物质的废水。类Fenton试剂法具有设备简单、反应条件温和、操作方便等优点,在处理有毒有害难生物降解有机废水中***应用潜力。该法实际应用的主要问题是处理费用高,只适用于低浓度、少量废水的处理。将其作为难降解有机废水的预处理或深度处理方法,再与其他处理方法(如生物法、混凝法等)联用,则可以更好地降低废水处理成本、提高处理效率,并拓宽该技术的应用范围。光催化法是利用光照某些具有能带结构的半导体光催化剂如TiO2、ZnO、CdS、WO3等诱发强氧化自由基•OH,使许多难以实现的化学反应能在常规条件下进行。锐钛矿中形成的TiO2具有稳定性高、性能优良和成本低等特征。在全世界范围内开展的***新研究是获得改良的(掺入其他成分)TiO2,改良后的TiO2具有更宽的吸收谱线和更高的量子产生率。8、电化学氧化法电化学氧化又称电化学燃烧,是环境电化学的一个分支。其基本原理是在电极表面的电催化作用下或在由电场作用而产生的自由基作用下使有机物氧化。除可将有机物彻底氧化为CO2和H2O外,电化学氧化还可作为生物处理的预处理工艺,将非生物相容性的物质经电化学转化后变为生物相容性物质。这种方法具有能量利用率高,低温下也可进行;设备相对较为简单,操作费用低,易于自动控制;无二次污染等特点。9、臭氧氧化法臭氧具有极强的氧化性,对许多有机物或官能团发生反应,有效地改善水质。臭氧能氧化分解水中各种杂质所造成的色、嗅,其脱色效果比活性炭好;还能降低出水浊度,起到良好的絮凝作用,提高过滤滤速或者延长过滤周期。目前,由于国内的臭氧发生技术和工艺比较落后,所以运行费用过高,推广有难度。10、超声波降解法超声辐射降解法主要源于液体在超声波辐射下产生空化气泡,它能吸收声能并在极短时间内崩溃释放能量,在其周围极小的空间范围内产生1900~5200K的高温和超过50MPa的高压。进入空化气泡的水分子可发生分解反应产生高氧化活性的•OH,诱发有机物降解;此外,在空化气泡表层的水分子则可以形成超临界水,有利于化学反应速度的提高。超声波对含卤化物的脱卤、氧化效果显著,氯代苯酚、氯苯、CH2Cl2、CHCl3、CCl4等含氯有机物***终的降解产物为HCl、H2O、CO、CO2等。超声降解对硝基化合物的脱硝基也很有效。添加O3、H2O2、Fenton试剂等氧化剂将进一步增强超声降解效果。超声与其他氧化法的组合是目前的研究热点,如US/O3、US/H2O2、US/Fenton、US/光化学法。目前,超声辐射降解水体污染物的研究仍处于试验探索阶段。11、辐射法辐射法是利用高能射线(γ、χ射线)和电子束等对化合物的破坏作用所开发的污水辐射净化法。一般认为辐射技术处理有机废水的反应机理是由于水在高能辐射的作用下产生•OH、H2O2、•HO2等高活性粒子,再由这些高活性粒子诱发反应,使有害物质降解。辐射法对有机物的处理效率高、操作简便。该技术存在的主要难题是用于产生高能粒子的装置昂贵、技术要求高,而且该法的能耗大、能量利用率较低;此外为避免辐射对人体的危害,还需要特殊的保护措施。因此该法要投入运行,还需进行大量的研究探索工作。来源:环保小蜜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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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除尘工艺动态图,你绝对没看过

1.袋式除尘器2.脉冲喷吹清灰方式3.机械清灰式根据振动方式不同,可分为水平振动、垂直振动、扭曲振动三种形式,如图所示。(a)为水平振动,有顶部和中部振动两种;(b)为垂直振动,它利用偏心轮装置振打滤袋框架或定期提升滤袋框架进行清灰;(c)为扭曲振动,它利用机械传动装置定期将滤袋扭转一定角度,使尘粒脱落。4.内外滤式5.上进风、下进风式电除尘式除尘器1.按除尘器的形式分类按除尘器的形式分为管式电除尘器和板式电除尘器。管式电除尘器:板式电除尘器:2.按除尘板和电晕极的不同配置分类按除尘板和电晕极的不同配置分为单区电除尘器和双区电除尘器单区电除尘器:这种电除尘器的收尘板和电晕极都安装在同一区域内,所以粉尘的荷电和捕集在同一区域内,所以粉尘的荷电和捕集在同一区域内完成,单区电收尘器是被广泛采用的电除器装置。双区电除尘器:3.按电极清灰方式不同分类按电极清灰方式不同分为干式电除尘、湿式电除尘、雾状粒子捕集器和半湿式电除尘器等。湿式电除尘器:4.按气体在电除尘器内的运动方向分类按气体在电除尘器内的运动方向分为立式电除尘器和卧式电除尘器。机械式除尘器1.重力沉降室2.旋风分离器湿式除尘器所有湿式除尘器的基本原理都是让液滴和相对较小的尘粒相接触/结合产生容易捕集的较大颗粒。在这个过程中,尘粒通过几种方法长成大的颗粒。这些方法包括较大的液滴把尘粒结合起来,尘粒吸收水分从而质量(或密度)增加,或者除尘器中较低温度下可凝结性粒子的形成和增大。按其结构来分有以下几种:1.重力喷雾湿式除尘器重力喷雾湿式除尘器,如喷淋洗涤塔。2.旋风式湿式除尘器旋风式湿式除尘器,如旋风水膜式除尘器、水膜式除尘器。3.自激式湿式除尘器自激式湿式除尘器,如冲激式除尘器、水浴式除尘器。4.填料式湿式除尘器填料式湿式除尘器,如填料塔、湍球塔。5.泡沫式湿式除尘器泡沫式湿式除尘器,如泡沫除尘器、旋流式除尘器漏板塔。6.文丘里湿式除尘器文丘里湿式除尘器,如文丘里除尘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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